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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2-00031 [ 发文字号 ] 暨龙府发〔2022〕44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5-09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2-00031
[ 发文字号 ] 暨龙府发〔2022〕44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09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辖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丰都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3个月时间,在全县同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落实责任”“摆放整齐”“分到位和投准确”“规范运输”4个专项行动,推动解决分类工作中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到位、分类收集设施设置不规范、分类投放准确率不高和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等问题,全面提升暨龙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落实责任”行动。

1、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以小区、家庭、居民、单位等为重点,通过签订责任承诺书等方式,逐项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明确责任内容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确保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分类责任明确、要求清晰、管理到位。

2、完善责任公示牌并建立监督制度。重点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企业、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等垃圾前端投放、收集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二)开展“摆放整齐”行动。重点优化前端分类收集设施设置。

1、规范前端分类设施配置。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类别,以“经济、实用、便民”为原则科学、规范、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集中投放点(厢房)、接驳点(站)等设施设备。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收集厢房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验收。规范垃圾分类箱桶设置,全面消除场镇主要道路摆放垃圾分类收集箱桶的现象。

2、加快分类设施升级改造。按照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的标准和要求,对现有收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更新老旧、破损的分类收集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破袋、垃圾溯源等功能,配置遮雨、洗手、照明等便民设施,加强周边绿化环境建设,改善前端投放环境卫生。

3、规范分类设施运行管理。逐个核查分类设施,严格规范运行管理和分类标志标识,做到分类收集设施标识正确、管理规范、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摆放有序。

(三)开展“分到位和投准确”行动。

1、加强宣传培训按照面对面宣传、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培训垃圾分类知识和生活技巧。切实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2、结合实际优化撤桶并点。以提高厨余垃圾精准投放质量为重点,按照“一小区一策”的原则,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优化定时定点投放方式;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推行预约上门和志愿帮扶等服务。

3、集中开展“值桶”“净桶”“翻桶”行动。结合责任人制度落实工作,组织人员集中开展“值桶”“净桶”“翻桶”活动,分析前端分类存在问题,有针对性落实提高分类准确率的具体措施。以分类指导员、基层党员为骨干,统筹党员、网格员、志愿者等落实“值桶”“净桶”“翻桶”人员,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行动见效。

(四)开展“规范运输”行动。

1、整治违法运输行为。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依法需取得许可,配置密闭的专业运输车辆,且分类标识规范、清晰,收运过程规范,无“抛冒滴漏”现象。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整治无证经营、非法运输、不规范运输等行为。

2、整治混收混运现象。制止生活垃圾混收混运是管理责任人法定责任,也是提高分类效果的重要环节。加强分类收运监督管理,督促解决“混收混运”现象,对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相关企业要依法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实现既分工负责又联动联管。要将4专项行动作为提高垃圾分类效果的重点工作和关键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高标准、实举措、严要求推动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5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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