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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2-00045 [ 发文字号 ] 暨龙府发〔2022〕59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8-04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2-00045
[ 发文字号 ] 暨龙府发〔2022〕59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04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根据《丰森防办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结合丰都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丰都县林业局、丰都县气象局于202284940分联合发布的“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预计84日到11日我镇将持续4级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极度危险,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非常大。

当前我镇已进入夏季森林防灭火关键时期,夏秋收农事用火、中元节祭祀用火和市民消暑纳凉等野外用火增多,点多面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请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灭火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和83日召开的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政治站位再提升一级、宣传教育再提升一级、火源管控再提升一级、应急准备再提升一级、督查督办再提升一级。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加强巡护力度、加大预警监测力度、抓好专项行动、抓好火源管控、加大宣传教育、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应急力量、加强值班值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将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森林禁火令》要求,全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特别是各村(居)书记要亲自研判部署高火险天气森林防火工作至少1次,并每周带队开展不少于1次巡山巡林,各辖区护林员要每日进入林区开展带巡护。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严禁发生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特此通知。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20228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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