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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2-00030 [ 发文字号 ] 暨龙府发〔2022〕3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4-01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2-00030
[ 发文字号 ] 暨龙府发〔2022〕3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01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暨龙镇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暨龙镇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及森林防火安全责任网络图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暨龙镇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丰都县南岸,幅员面积153.4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为17.36万亩,有林地14.87万亩,灌木林地1.53万亩,未造林地0.82万亩,无林地0.14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8%,分布在全镇7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70个社。其主要特点:

    1.山峦重叠起伏,陡峭险峻,沟谷交错,地形复杂,交通、通讯不便。

    2.林内植被繁多、深厚,地面植物以蕨类为主,遇火即燃。

    3.林地相对集中成片,最大的一块达3500亩以上,纯林多、混交林少,主要为马尾松、杉木林,发生山火后易形成树冠火,燃烧强度大,扑火困难。

    4.秋冬春初草木干枯易着火,每年1-4月因民间大量用火,火源带入林区,造成火警等级升高。夏秋多为连晴高温伏旱,8-10月是历年山火发生的高峰期。

    5.林地交错,农舍星罗棋布,村民进入林区边缘烧灰积肥频繁,火灾隐患较多。

二、扑救原则

    1.坚持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各村(居)委、各部门必须充分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并立即归口上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2.要做到早发现、快扑救、重指挥、方法当。

    3.遵循“打早、打小、打了”扑救山火的要求,坚决防止成灾,使森林免遭和少遭损失。

    4.就近组织力量,以本村、本社为主,毗邻村社支援为辅,通力协作,边扑救边按照报告制度向上级部门报告。

5.坚持干部带队,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制定扑救方案和安全措施,合理布置,行动有序,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实施步骤

1.任何村社,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投入扑救并及时归口向镇防火办或党政办报告(镇防火办电话:023-70664098,镇党政办电话:023-70664011),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镇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后,防火办应迅速查明起火地理位置、火情火势、周边情况、交通路线等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指挥长,如火情过大或有可能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不能控制的火情,由指挥长通知镇防火办及党政办启动本预案。     

3.镇防火办接到启动预案的指令后立即负责通知各扑救小组组长并及时准备好防火工具待命;各扑救小组成员由本小组副组长通知;镇党政办负责通知各车辆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待命。各小组在15分钟内准备完毕。

4.各小组待命后由镇总指挥长安排2分钟简短的注意事项及宣布临时指挥部成员名单后立即按各小组职能职责奔赴火场灭火。

5.在扑救过程中,如火势过大,林火已呈蔓延之势,估计本镇的力量不能扑灭火的,经火灾现场扑救指挥部协商,由指挥长立即向丰都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电话:023-70728119),请求支援。

四、力量准备

(一)成立森林火灾现场扑救指挥部

指 挥 长:陈  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何达凤  党委副书记

代  维  人武部长、副镇长  

成    员:其余党政班子成员、镇级部门负责人。

指 挥 车:渝A7UY33(驾驶员:陈宗柏,乘坐人员:陈波、何达凤、代维)

(二)扑救部门、单位及职责分工

根据职责分工,扑救部门设立七个工作组。

1.火灾扑救组

组  长:何达凤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代  维  人武部长、副镇长

成  员:骨干应急队员(下设5个小分队)

主要职责:负责调集全镇森林灭火器材及灭火装备到起火地点(刘树锋);负责调集各村灭火队员到起火地点参与火灾扑救(何达凤);调动镇消防车(由冉亚龙驾驶)到最近现场进行扑救和保护重要设施及居民安全(代维);负责调动民兵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并及时组织受森林火灾威胁的居民和财产转移(代维)。

一分队:主要负责用三号工具“铁扫把”扑打地表火(每人一把铁扫把)

队  长:何达凤  党委副书记

副队长:刘树锋  农服中心主任

队  员:戴绍明、陶俊君、秦华文、谭登文、李庆、靳云峰、胡涛、蹇永能及火灾现场村灭火队员30名。

车  辆:渝A2QG88(驾驶员:秦华文,乘坐人员:靳云峰、戴绍明、李庆)渝GQ9518(驾驶员:陶俊君,乘坐人员:刘树锋、谭登文、胡涛、蹇永能);火灾现场村30名灭火队员的交通由所在村(居)委负责。

二分队:主要负责使用油锯设防火隔离带

队  长:董小峰  党委组织委员

副队长:李  星  应急办主任

队  员:彭玮、胡少春、杜成俸、云华鹏、罗建平、张成德、石兴舟、谭怀安。

油锯手:张成德、谭怀安、胡少春、杜成俸;

推  树:云华鹏、彭玮、罗建平、石兴舟。

(五把油锯,二人一组,共10人)

车  辆:渝AG8B27(驾驶员:胡少春,乘坐人员:江小平、彭玮、张成德、谭怀安)、渝GBN828(驾驶员:罗建平,乘坐人员:李星、云华鹏、杜成俸、石兴舟)

三分队:主要负责用灭火弹扑明火

队  长:谭定佺  人大主席

副队长:李  进  平安办负责人

队  员:张璐、向鑫淼、杨俊杰、蹇和、刘世昌、罗正凡、谢安平。(9人)

车  辆:渝A578ME(驾驶员:李进,乘坐人员:谭定佺、张璐、向鑫淼、蹇和)、渝A8850S(驾驶员:谢安平,乘坐人员:刘世昌、罗正凡、杨俊杰)

四分队:主要负责用森林消防水泵灭树冠火

队  长:隆永安  纪委书记

副队长:陶小平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镇规环办负责人、武装干事

队  员:封欣、黄南海、秦荣波、罗秋冬、黄术权、谭贵发。

第一台:

机  手:黄术权;负责森林消防水泵的启动及管理。

灭火手:秦荣波、封欣;负责铺水管及灭火。

第二台:

机  手:谭贵发;负责森林消防水泵的启动及管理。

灭火手:罗秋冬、黄南海;负责铺水管及灭火。

(共二台抽水机,三人一台)

车  辆:渝D278N5(驾驶员:黄南海,乘坐全部人员)

五分队:主要负责用背携式水袋灭火

队  长:秦江涛  镇财政所负责人

副队长: 向小军  镇农服中心职工

队  员:廖博豪、黄小发、罗正龙(九龙泉)、罗茂林、何海林、余福柏、秦光超、秦光力。(共10人。背携式水枪10个每人一个)

车  辆:渝GH1011(驾驶员:余福柏,乘坐人员:向小军、廖博豪、黄小发、罗正龙)、渝GH8092(驾驶员:秦光力,乘坐人员:秦江涛、罗茂林、何海林、秦光超)

2.治安保卫组

组  长:湛传江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秦光林、隆青云、派出所和交警队;

主要职责:划定扑救森林火灾特别警戒区,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

车  辆:渝G1657警(驾驶员:湛传江)

渝GD688警(驾驶员:秦光林)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余光秀  主任科员

成  员:殷光明、董洁、罗小平、黄祥。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运输落实调动工作,保证人员、物资及时运送到扑救现场;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的保障工作。

车  辆:渝A0BD17(驾驶员:罗小平)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江小平  党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谭  波  卫生院院长

成  员:陈小华、曾洁、谷红艳。

负责调集医疗救护人员,对参与火灾扑救受伤人员和受伤群众进行现场医疗救护,着装医护服,平底鞋,有运输伤员的担架。

车  辆:救护车(驾驶员:陈小华)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何达凤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湛传江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树锋、向小军、陶小平、张璐、向鑫淼。

主要职责:负责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物资消耗、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调查。

6.善后处理组

组  长:沈红梅  副镇长

成  员:刘树锋、戴绍民、谢诗、朗朝琴、马青青。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因火灾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负责对火烧地更新造林作出统筹安排。

7.宣传报道组

组  长:江小平  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邓娟、程小容、冉福安

主要职责:负责按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对扑火救灾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明火扑灭后,先由火灾扑救组第五分队利用背携式水袋沿火场边缘清理完余火后,由起火的所在村(居)再派20人与村主任、综治专干、护林员持三号工具留守火场巡守,防止复燃。

五、安全措施

1.负责扑救火灾的领导要根据火场的具体情况和人员的组织,合理布置,正确施救。同时向参加扑火的人员交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扑救方案。

2.扑火人员必须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不能蛮干,密切注意火势方向,以及风速、火头变化,在危险地段要配备有经验的人员和足够的工具。

3.扑救火灾以基层干部、青年农民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坚决不许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4.扑救火灾,坚决防止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故。

5.夜间扑火要有电筒照明,始终保持联络,火灾扑灭后由各小组组长负责清点人数以防走散,并报告副指挥长何达凤同志,由何达凤同志核对总人数无误后,统一组织下山。

6.扑火工具在火灾扑灭后,由各分队副队长统一收集到指定地点,再由向小军、胡少春二同志清点总数并登记已损扑火工具后统一入库。

此预案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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