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2-000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2-0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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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6 |
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南天湖旅游区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保护”。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负责在南天湖旅游区(以下简称旅游区)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定、部署;研究制订旅游区相关行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编制旅游区发展规划、旅游区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对旅游区内规划实施监督管理。3、旅游区的行政管理采取县级相关行政部门授权、半授权和派驻方式实施。4、负责对旅游区内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5、负责初审旅游区的投资项目,协助办理入区项目的有关手续。6、协助做好旅游区的征地拆迁、农户安置等工作。7、负责旅游区财务管理及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旅游区内的投融资管理工作。8、负责旅游区内县级部门派驻单位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9、负责旅管委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独立编制机构3个,内设 11 个职能科室。分别为: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本级),内设 3 个科室,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丰都县南天湖旅游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县旅管委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旅游区内行政执法工作,内设 2 个科室,法制科、执法科。 丰都县旅游产业开发服务中心,为县旅管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履行南天湖旅游区的综合服务性职能,内设 6 个科室,综合科、计划财务科、游客投诉科、活动策划科、市政服务科、信息技术科;其中纳入本部门 2022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3个,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本级);丰都县南天湖旅游区综合执法队;丰都县旅游产业开发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0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8.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1.36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动及政策性调资,经费拨款减少121.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0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7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5.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1.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23.5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71万元,比2021年减少12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55万元,比2021年减少121.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6万元,比2021年增加2.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69万元,比2021年减少0.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69万元,比2021年减少0.5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57万元,比上年减少34.3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离职及退休以及2021年统一核算及预决算的下属事业单位于2022年已独立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丰都县南天湖旅游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及丰都县旅游产业开发服务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共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2.1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大娟 联系方式:023-707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