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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611/2026-00019 | [ 发文字号 ] | 兴义府发〔2026〕26号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7 | [ 发布日期 ] | 2026-05-06 |
| [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611/2026-00019 |
| [ 发文字号 ] | 兴义府发〔2026〕26号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7 |
| [ 发布日期 ] | 2026-05-06 |
丰都县兴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兴义镇人民政府关于“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丰都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的精准监测帮扶及动态管理,促进持续稳定增收,防止平均数掩盖最低数,确保收入不低于当年的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补贴。
三、实施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对象本人填写《兴义镇“两类群体”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详见申请表说明),提交至所在的村(社区)。针对外出务工无法返回或其它原因本人无法填写申请的,经申请人出具委托书后(见附件2),可由家庭成员或村社干部或帮扶干部等代为申请。
(二)村级初审。村(社区)收到提交申请后,以村级“提低增收重点对象”人员名单、务工监测就业信息台账等信息数据为基础,结合申请人提交的佐证材料,逐户逐人展开核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经村级专题会议研究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后将人员名单、签字盖章的《兴义镇“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上报镇级审核。对审核不符合条件,要及时反馈不符合申请的原因;对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展开核查,经核准后取消申请资格,确保工作开展公平、公正。
(三)镇级审核。镇级收到各村(社区)上报的名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站、所或中心业务工作人员对村(社区)提交名单及相关的佐证资料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拟确定符合补贴的人员名单,经专题研究审议后,以公函的形式上报县级复核,同时附《兴义镇“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汇总表》(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是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工作举措,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专项负责,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严审对象资格。“提低增收重点对象”补贴资格须严格按程序经县、镇、村三级审核,符合条件的才给予补贴发放。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驻乡驻村工作队干部、结对帮扶干部的作用,及时组织开展“提低增收重点对象”的就业创业情况核查,确保符合“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信息真实准确,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享尽享”。
(三)严格资金使用。各村(社区)对申请对象提供务工、收入等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补贴的精准性,同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镇党委、政府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严格使用程序,专款专用,不得将资金用于其它无关的补贴。
附件:1、兴义镇“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2、委托书(样表)
3、兴义镇XX村(社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4、兴义镇XX村(社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
附件1
兴义镇“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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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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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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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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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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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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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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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时间 |
2025年10月-年 月 |
就业区域 |
市内:区县(自治县) 市外:省(自治区、直辖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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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类型 |
□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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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单位就业填写) |
就业单位名称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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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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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创业或灵活就业填写) |
创业或灵活就业名称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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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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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签名: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退回补贴资金。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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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初审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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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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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所需相关证明资料附后(请将统计周期内的收入证明提供完整,不是只提供8000
元的收入证明),形成就业补贴一人一档资料,按汇总表顺序规范整理。
申请说明: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凭证(请认真阅读)
1.单位就业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及以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截止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或者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出具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和3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流水(需显示用人单位信息,截止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
2.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营业收款记录等经营收入证明(截止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
3.灵活就业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类:(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2)个体工商户雇工(夫妻关系除外);(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营业执照人员除外);(4)网约车驾驶员;(5)网络配送员。(6)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资料要求:家政服务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雇主签章的就业情况说明、工资发放证明(截止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商贩提供工作场景照片和经营流水等相关证明,网约车驾驶员提供平台出具的资格凭证和业务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网络配送员需提供补贴时段配送服务记录,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所列相关要求准备好申报资料。
附件1—1
“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情况证明
(样表)
兹有 (姓名),身份证号: ,于 年 月起至 年 月,在我单位就业,月收入 元。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务工统计周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申请之日
附件1—2
“提低增收重点对象”灵活就业收入证明
(样表)
兹有 (姓名),身份证号: ,在我单位(方)从事 工作,该人员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方)从事工作以来,已累计获得收入 元,情况属实,如提供信息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或雇主(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收入统计周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申请之日。
2.自主创业可参照上述内容。
附件2
委托书(样表)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本人由于 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申请相关事宜手续,特委托父亲/母亲/配偶/村社干部/帮扶干部 作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申请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表格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件3
丰都县兴义镇XX村民委员会
关于“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
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我村(社区)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申请补贴的XX户XX人进行逐户审核,审核XX户XX人符合补贴条件,现已通过复核验收,将按照《兴义镇2026年“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实施方案》进行补贴。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意见。
村(社区)监督电话:
乡镇(街道)纪委监督电话:023-70648019
附件:XX村(社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
丰都县兴义镇XX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4
兴义镇XX村(社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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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社区) |
姓名 |
人员类别 |
就业形式 |
就业创业补贴金额(元) |
收款人姓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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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村党支部书记: 经办人: 填报日期:
备注:1.人员类别为:低收入脱贫人口、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2.就业形式为: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