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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628/2024-00071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复〔2024〕47号)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行政复议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发布日期 ] 2024-08-2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628/2024-00071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复〔2024〕47号)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行政复议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发布日期 ] 2024-08-20

行政复议决定书(丰都府复〔2024〕47号)

申请人:王显涛,男,195022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江北区。

被申请人: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10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230MB19180751

法定代表人:李兴才,局长。

申请人王显涛不服被申请人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丰市监依复〔20242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以下简称《答复书》),于202462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同月26日受理。本案受理后,依法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做出的《答复书》,责令被申请人公开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的局办公室只有金某一人这一信息,是金某主动向申请人公开的,其后被申请人的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某某也是申请人主动公开只有金某一人的信息,申请人质疑被申请人主动公开办公室只有一人的信息是故意公开的虚假信息。被申请人答复认定“消费者向重庆市监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撤销《关于投诉重庆市名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违法的回复》是否属行政请求事项”属于咨询类事项,拒绝答复,是行政不作为。被申请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申请人给予指导和释明,是程序违法。《答复书》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如何获取信息。

被申请人称:我局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我局于202448日收到王显涛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于2024424日对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回复,并于当日以信函的形式告知王显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规定。王显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中“2021104日至20211219日两个多月的时间段局办公室的人员是否只有主任金某一个人”属于本机关的人事管理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在王显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中“消费者2022323日向重庆市监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撤销《关于投诉重庆市名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违法的回复》,是否属行政请求事项”,属于咨询类事项,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范畴。我局于2024424日对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回复。

经审理查明:202448日,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王显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1. 2021104日至20211219日二个多月的时间段,贵局的局办公室是否只有主任金某一个人办公;2. 消费者2022323日向重庆市监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撤销《关于投诉重庆市名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违法的回复》,是否属行政请求事项。

2024424日,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答复书》,该答复书记载: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2021104日至20211219日两个多月的时间段局办公室的人员是否只有主任金某一个人”,属于本机关的人事管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您申请公开的“消费者2022323日向重庆市监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撤销《关于投诉重庆市名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违法的回复》,是否属行政请求事项”属咨询类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范畴。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丰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王显涛于2024426日签收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方式送达的该《答复书》。

另查明: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王昌美的投诉,于20211227日作出《关于投诉重庆市名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违法的回复》。王显涛在提交本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时,一并提交了2022323日署名王昌美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的投诉复印件,请求撤销《关于投诉重庆市名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违法的回复》。

以上事实,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信息、关于投诉重庆市名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违法的回复、投诉(王昌美)等证据证明。

本机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王显涛向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有作出答复的法定职责。

关于申请公开信息1。王显涛申请公开“2021104日至20211219日二个多月的时间段,贵局的局办公室是否只有主任金某一个人办公。”该申请属于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管理方面的内部事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关于申请公开信息2。王显涛申请公开“消费者2022323日向重庆市监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撤销《关于投诉重庆市名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违法的回复》,是否属行政请求事项。”该申请是要求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其提出的问题作出选择性答复,属于以信息公开形式进行问题咨询、法律咨询,且该咨询性描述不能指向特定的政府信息。因此,王显涛的该项申请不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48日收到王显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月24日作出《答复书》,王显涛于2024426日签收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方式送达的该《答复书》。答复程序和期限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程序合法。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丰市监依复〔20242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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