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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628/2024-00070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复〔2024〕49号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行政复议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发布日期 ] 2024-08-2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628/2024-00070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复〔2024〕49号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行政复议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发布日期 ] 2024-08-20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丰都府复〔2024〕49号)

申请人:丰都县清务西式快餐厅,经营场所重庆市丰都县高家镇琢城路87号,社会信用代码92500230MAABT8J657

经营者:李清,女,汉族,出生于1998526日,户籍地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被申请人: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10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230MB19180751

法定代表人:李兴才,局长。

申请人对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作渝丰都市监处字2024192《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2472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同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4722日向本机关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有关规定,本机关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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