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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1-0136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1-0136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
丰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地方航道行政、渔业船舶检验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4.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丰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会务、信息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党建、群团、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事编制和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2.法制科(安全信访科)。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督促指导交通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参与交通执法投诉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3.装备财务科(应急勤务科)。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务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会计核算;负责现金管理、财务票据管理;负责单位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税务、非税等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收入的管理解缴等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负责执法装备的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处置工作,以及交通执法服务热线有关工作;负责执法勤务管理工作,制定勤务执法计划,检查勤务日志,并监督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交通运输专项整治、重大案件查处及跨区域联勤联动执法等工作;负责执法业务协调工作。
4.治超大队(治超办)。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负责治超站点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科技治超、源头治超工作;负责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及非现超限运输车辆的行政处罚,指导相关执法大队超限治理工作。
5.港航海事大队。按权限承担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承担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按规定承担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执法职能;承担船舶(含渔业船舶)检验的执法职能。
6.工程质量监督大队。按规定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按规定组织事故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7.运政路政执法大队。负责道路运政、公路路政的执法职能。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纳入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810.04万元,支出总计1,810.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62万元、下降8.15%,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量,控制了人员经费开支。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81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62万元,下降8.15%,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量,控制了人员经费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0.04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81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62万元,下降8.15%,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量,控制了人员经费开支。其中:基本支出812.06万元,占44.86%;项目支出997.98万元,占55.14%。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0.0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了160.62万元,下降8.15%。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量,控制了人员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7.82万元,下降了20.18%。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量,控制了人员经费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22万元,增长19.46%。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财政预算维修路产设施。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7.82万元,下降20.18%。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量,控制了经费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22万元,增长19.46%。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财政预算维修路产设施。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2.1万元,占7.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调高了职工社保缴费金额。
(2)卫生健康支出53.46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单位缴纳职工医保金额减少。
(3)交通运输支出1,363.19万元,占86.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21万元,增长22.81%,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财政预算维修路产设施。
(4)住房保障支出44.09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调资,增大缴费金额。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75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质监大队5名人员并入本单位,增大了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4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72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降低办公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福利费、劳务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本单位新购置了两条非现执法系统。本年支出2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本单位新购置了两条非现执法系统。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4万元,下降26.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1万元,下降19.2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6辆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2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执法公务车运行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4万元,下降26.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1万元,下降19.2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6辆公务车。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今年疫情期间,减少了会议数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5.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8万元,增长11360%,主要原因是单位资金紧张,上年培训费在今年报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主要用于购置非现执法系统2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绩效自评2项,涉及资金857.2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主要包括今年新购置非现执法系统2套和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2个项目。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建设公路动态监控检测执法系统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丰都县交通局 |
实施单位 |
丰都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237 |
237 |
237 |
100 |
100% |
1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37 |
237 |
237 |
|||||||||
上年结转结余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公交运行补贴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目标 |
购置监控系统数量 |
2套 |
2套 |
10 |
10 | ||||||
成本目标 |
监控系统购置成本 |
118.6万元 |
118.6万元 |
10 |
10 | |||||||
时效目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目标 |
设施设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20 |
20 | |||||||
社会效益目标 |
减少治超协勤人员数量 |
≤20人 |
20人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目标 |
保障市民安全环保出行 |
合格 |
合格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目标 |
项目建成后综合利用率 |
90% |
9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07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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