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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457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复函〔2021〕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457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复函〔2021〕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丰都县水利局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复函

孙全英、刘诗英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建议》(第7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你们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中市县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和规章,压紧压实农村饮水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挂牌明确行政、监督和运营等“三个责任人”,督促指导供水企业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加强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期发挥效益。特别是从解决“有制度管、有人管、有钱管”等问题出发,制定印发《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丰都县村镇供水工程供水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和制度,全方位、多维度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我们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是压紧压实农村饮水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668处集中供水工程均落实“乡镇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运营管理单位负责人”的“三个责任人”,在供水工程显目位置悬挂张贴“三个责任人公示牌”,并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通过农村饮水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职能职责,乡镇、街道增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着力推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改三提”。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截至2020年底,全县集中供水率达到8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实现“有水喝”到“喝好水”的转变,但也还存在储水供水和水质达标等问题。为此,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出发,由乡镇、街道组建项目业主,统筹整合三峡后续、债券资金、库区基金等各类资金,策划包装、推进实施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改三提”工程,不断改善农村供水设施条件,提升人均可供水水量、提升水质达标率、提升工程运营管护能力。

三是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计收长效机制。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落实水务集团对集中供水工程基本接管、部分代管和个别托管,落实村级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强化村级水管员网格化管理,切实解决“有人管”的问题。特别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计收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水费计收情况纳入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切实解决“有钱管”的问题。

此复函已经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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