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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458 [ 发文字号 ] 丰都住建函〔2021〕11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458
[ 发文字号 ] 丰都住建函〔2021〕11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00号提案的复函

余云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提案》(第100号)收悉。经与县城管局、三合街道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

根据新颁布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物业的项目建设单位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企业,老旧小区管理可采取社区网格化管理、业主自治及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等多种模式管理。目前,全县正在结合城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不断建立完善实施物业企业服务。

二、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推进情况

按照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要求,针对我县县城移民搬迁实际情况,编制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规划》(2021-2025),涵盖三合街道王家渡组团13个社区、名山街道5个社区,策划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项目53个。目前已申报实施项目22个(其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项目12个),正在加紧统筹实施。

此复函已经付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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