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45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9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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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9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9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19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孙华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专户销户和保证金清退程序的建议》(第019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张双全局长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丰都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丰都府办发〔2016〕139号)和《丰都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丰都府办〔2020〕139号),有效的预防和解决施工企业拖欠或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您提出的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专户销户和保证金清退程序出台相关便民措施的建议,我局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研讨,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将农民工工资专户销户和保障金清退程序优化如下:一是规范退保证金程序,严格按照《丰都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丰都府办〔2020〕139号)文件要求,需要按照工资保证金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单位、工资保证金管理单位审核意见及工资支付凭据等相关资料提交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二是优化农民工工资专户销户流程,对退保证金程序中已提供上述相关资料的不再提交,由开户银行根据银行相关规定办理销户。
此答复函已经张双全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