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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675 [ 发文字号 ] 社坛府发〔2023〕2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惠民利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675
[ 发文字号 ] 社坛府发〔2023〕2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惠民利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坛镇2023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努力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社坛镇2023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社坛镇2023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

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努力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2023年拟实施100亩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示范带动全镇明年推广机插秧500亩。

一、工作原则

提升水稻机械化水平,重点推广机插秧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农民受益,机手增效,主体明确,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开展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100亩,由村民自愿申报,再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加强对农户机插育秧进行全程技术指导。通过“作业补贴”方式开展的机插秧示范,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和模式,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水平。

三、建设内容

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大户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体,与种粮户开展协议服务,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服务。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后,将作业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提供农机生产作业服务的社会主体。在开展作业补贴试点的同时,各村应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开展机插秧示范建设。

四、资金安排及原则

财政办按照每亩50元的补贴标准安排作业补贴专项资金5000元,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大户提出补贴申请,经镇财政办、纪委、农业服务中心验收后,按实际验收面积完善相关材料后予以补助。

五、作业补贴程

1.种粮农户与农机服务组织开展机插秧协议服务、由村社负责登记确认,建立农户(或规模种植户)清册(附件1),汇总后报镇农业服务中心。

2.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办对村社确认的作业服务相关情况进行审查,确认作业区域、协议面积、补贴对象。

3.服务组织按镇村确认的作业区域开展机械化育插秧作业服务。任务完成后,由作业服务主体填报社坛镇2023机插秧补助申请表(附件2),经村委会签字盖章后,报镇农服中心审核。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申报、验收、补贴等程序,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

2.强化宣传,切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3.强化资料收集,将实施照片、机械化作业优势等做成宣传资料。


          附件:1.社坛镇2023年水稻机插登记表

            2.社坛镇2023年机插秧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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