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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674 [ 发文字号 ] 社坛府发〔2023〕3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674
[ 发文字号 ] 社坛府发〔2023〕3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坛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3年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我镇制定了《社坛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社坛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

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县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行动时间

全镇春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3月5日—4月25日。

全镇秋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9月5日—10月25日。

三、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二)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三)对畜禽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四、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免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开展集中免疫根据《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指导养殖场户自行开展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和猪瘟免疫。对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散养户由县农委聘请三方公司提供社会化服务,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1)。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有效免疫屏障。开展免疫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一定时间内,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督促进行补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采取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确保免疫效果。

(二)强化消毒灭源。春秋防期间集中开展大清洗、大消毒行动。督促养殖、流通、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养殖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台账。大清洗、大消毒行动结束后要对清洗消毒记录进行汇总并建档保存。

(三)强化宣传普查通过微信、广播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增强养殖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

(四)强化防疫监管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各有关单位应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冉启波为组长,分管领导陈万奎为副组长,党政办、农服中心、经发办、财政所、派出所等负责人以及各村(居)委支书为成员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服中心,由吴昌龙任办公室主任,蒋重阳负责防控工作日常事务。

建立社坛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体系人员包括各村联系领导、包(驻)村工作组组长、村支书、包片兽医(附件2)。各村联系领导负责统筹各村防疫事项,包(驻)村工作组组长负责监督各项防疫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村支书为防疫第一责任人,包片兽医负责养殖场(户)防疫技术指导,集中免疫监督管理、疫情普查等事项。

(二)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加大对“先打后补”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规模场“自主申报”,迅速扩大“先打后补”工作覆盖面,提高规模场“自主采购、自行免疫”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村必需召开会议,指定专人协调本村免疫、消毒事项,各社队长要负责做好为三方公司提供提前通知、道路指引等服务工作

(四)严格规范行为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运输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的情况。严格执行免疫操作技术规范,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要切实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免疫过程中,要切实做好疫苗瓶、针头等医疗废弃物的回收工作,在行动结束后经三方机构统一回收并无害化处理。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随时跟踪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春防工作在4月25日前全面结束,迎接市农业农村委检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进行采样监测,对抗体检测不达标的进行通报,并限期督促补免,确保全县畜禽免疫抗体检测全面达标。

(六)加强信息报送蒋重阳要负责收集、统计、报送相关免疫信息,要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每天实时填报免疫信息,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实时报送的,可在每周五中午前统一报送本周免疫数据;要以镇为单位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统一填报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要认真填写春防相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和附件4),以及总结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农业监督管理科(张心明,13896604129)。


         附件:1.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2.丰都县社坛镇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体系

                 3.大清洗、大消毒”开展情况统计表

                 42023年防疫相关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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