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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035/2022-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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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中共丰都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年来,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中共丰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教育法治政府建设,精心制定2021年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工作计划,认真开展三月普法宣传月和反诈预警进校园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贯彻执行《教育法》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全面提高了教育系统依法治校和依法治理能力。现将教育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教育工委、教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执法。教育工委、教委中心组坚持集中学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机关职工学法每月1次,持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班子会集中学法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律法规,带头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依法治县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紧紧围绕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常规普法暨“莎姐”普法云课堂系列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了全面依法治县、依法治校浓烈氛围。

2.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印发了《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工作的通知》,建立教育工委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教委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明确教育工委书记、教委主任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法治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教委机关由法规信访科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包括执行决策部署、认真学法受训、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守法履职、落实普法责任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党总支、支部,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园)党委、总支、支部履行本辖区本单位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园)履行本辖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园)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法治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3.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监督考核制度。教委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教委主任办公会每次在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重要经济工作等决策部署时,都要坚持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全面把握中市县相关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最后才依法作出决策部署。委主要领导担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每年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讲法治课一次,每年在县委组织部主持下开展一次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每半年召开一次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会,定期召开教委班子成员及机关职工学法守法工作会,定期研究布置相关工作。教育工委、教委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将系统内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落实。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县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学法普法,推进依法治教,为加快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一是抓学习提素养。始终把理论知识武装作为首要任务,完善教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班子会集中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清单》,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律作为日常学习、集体学习、集中宣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十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组织以宪法、模拟法庭等教育为主题的学生法治教育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开展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百名法学专家”进校园活动,组织百场宪法学习专题报告会,2021年编发《学习参考》11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10余场次,接受法律咨询10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推动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入脑入心。二是抓阵地促提升。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做到法治教育课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指导学校将法治文化纳入校园文化建设重要内容,以“法律常识顺口溜”“道德小故事”等为题材,依托校园走廊、专题展板、校园广播等打造普法“微阵地”。深入推进“一校一特,一校一品”建设,结合县情校史,编印了《生活与法律》《善念在我心中》等一批校本教材,还通过“莎姐普法进校园”“模拟庭审”“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法治理念,法治熏陶与影响无处不在。三是持续抓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开展的全国中小学生“学宪法经宪法”法治知识在线竞答、“12·4”国家宪法日晨读、宪法读物阅读等活动。印发《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第六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丰都县第六届中小学(高中阶段) 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的通知》,组织学生参加2021年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到目前有67084名学生参加了全国宪法小卫士网上答题活动,学生参与率达79%,组织学生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市级选拔赛,丰都一校、滨江中学、丰都一中等分别取得了二、三奖。四是抓好成果运用。利用教育城域网以及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宣传栏等服务平台增设法治宣传功能,在丰都中学等校安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公益警示宣传栏,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依法加强校园疫情防控,成立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指挥部,创新开展“五岗五员”“六送”活动,落实“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实现校园内师生“零感染”、 5批次学校(培训机构)平稳复学。每年依法解决征地拆迁、占地移民子女入学、民办学校招生等群众热切关心的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持续抓好全民普法及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制订了2021年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印发了《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教育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委办〔2021〕—13,重点就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民法典宣传宣讲、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县委宣传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等开展工作。二是制订了《2021年度中共丰都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清单》。并结合建党100周年大力开展党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党内法规进行专项学习宣传。教委中心组坚持每月开展法制学习一次。三是全面开展三月普法教育月活动。印发了《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根据县普法办《关于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丰普法办〔2021〕2号)安排,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重点就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和“两高”相关解释、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三月普法宣传月活动中,各中小学校(园)、直属事业单位通过横幅、板报、校园广播、LED显示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开展法治宣传236场次,开展民法典、疫情防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主题集中宣传230余场次,教委机关配合县司法局开展三月普法教育活动1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法治教育“处处见、时时闻”的浓厚氛围。四是印发了《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宣传,通过网络媒体、告家长书、与师生签订全民反诈目标责任书、道德与法治课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诈防骗教育,全年共开展反诈防骗教育360余场次,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网络电信诈骗防范知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做到宣传范围全覆盖、人人皆知、人人防范,有效提高识骗能力和防范意识。五是印发了《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园)、中职学校及时组织学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并通过学校的官网官微、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途径,加强对《规则》的法治精神、教育原则、执行方式的宣传。通过学习宣传《规则》将法律规定的学校、教师的教育权进一步细化,对法律禁止的体罚等教师不当管理行为划出红线。同时,建立学校校规校纪的备案审查机制,设立公开监督咨询电话,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规定,防止出现各种“奇葩校规”。六是配合县委宣传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配合县委宣传部等9部门印发《贯彻落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在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97场次。七是配合县委政法委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学校按照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领域,丰富教育手段,创新教育形式,健全工作网络,主动谋划,加大力度,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落地落实。八是印发了《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工作实施方案》和《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落实相应的法治教育课时,推动相关优质课资源库建设运用,邀请法治副校长或法律顾问到学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讲座,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征文、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九是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印发了《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通知》(教委办〔2021〕—51号),组织各中小学认真利用班级黑板报、宣传橱窗、家长QQ群、家长微信群、学校公众号积极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县各中小学还通过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每日习会课、班团(队)会课进行专题学习,通过教师政治学习、自学等形式组织教师全文学习,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向社会、家长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有专(兼)职普法教师,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持续推进学校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明确要求初中七年级单周3节、双周2节,八、九年级每周2节;小学每周2节《道德与法治》教育课。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会、村落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十是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十是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团县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尊法守法·强国有我”青少年法治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教委办(2021)—103,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尊法守法·强国有我”法治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民法典等宣传重点,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展示我县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成果。要求作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能够展现当代青少年学生尊崇宪法、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目前该项活动仍在进行中。十一是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印发了《关于调涨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的通知》(丰都教发〔2021〕24号),为全县公民办中小学配齐配强了法治副校长,聘请了法律顾问。2021年共邀请兼职法治副校长和“百名法学家”参与学校法治教育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指导校园法治文化建设352次;协助学校上好法治教育课,参与师生普法教育活动,联系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的实施法治教育563场次;协助学校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268次;协助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学校周边秩序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129次;帮助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76件次;指导和参与调解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学校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7起;其他与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及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214场次。教委为学校聘请的法律顾问到校开展学校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153条;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236件次;参与合作项目洽谈25次;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114件;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198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8件次。十二是11月25日由重庆市检察院牵头,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教委、县妇联、团县委参与在丰都县仁沙镇渠溪河教学点开展了“服务乡村振兴.贡献检察爱心”主题活动,市检察院向该教学点捐赠了书包、羽绒服、桌凳等价值8万余元物资,县检察院为同学们上了一堂“莎姐”普法法治教育课,并给同学们赠送了《“莎姐”讲故事》、《未成年人保护教育读本》等普法书籍。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提高服务效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行“一窗综办”、“渝快办”机制,尽量简化程序、精简材料,取消证明材料2项,减少办理环节1个,优化教师资格证办理服务1项,涉及教育的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期限压缩比达95%,平均现场跑动次数压缩至0次,办件率、网办比均达100%。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对企业符合条件的创新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入(转)学的,尽力安排就读优质公办学校(园),近两年安置企业随迁子女入学100余人、高管子女入学20余人。三是精简政务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办事材料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

(四)健全依法行政体系。一是完善依法治校章程。加快推进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构建学校法治工作齐抓共管网络体系,全县法人学校《章程》建设率达100%。2021年组织指导民办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制定管理《章程》,并落实审查批复工作,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效率。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和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学校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有力指导学校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合法性审查,并对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到校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工作实效。三是健全教育管理机制。把法治教育列入日常的教育教学内容,纳入课程考试,联合县检察院到校建立“莎姐”工作室,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举办校长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法治教师培训班和高中阶段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等,提升干部教师法治素养。

(五)行政决策科学合法。一是健全机制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过错认定标准,严格实施终身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建立决策案卷制度,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多年无行政诉讼和行政败诉案件发生。二是依法科学决策。注重教育重要决策部署的风险评估和解读引导,对重要议题始终坚持会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解决重大问题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等情形,未发生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信访集访的事件。

(六)行政执法务实高效。一是完善教育执法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丰都县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丰都县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丰都县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等教育行政执法制度,推进教育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养培训,目前全县教育系统有18人取得了重庆市教育行政执法证书,能够正常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二是不断推进规范执法。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联席会议3次,务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支持同文学校取得普通高中办学许可,对全县93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全覆盖进行年检,会同县公安、县市场监管、县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余次,依法注销民办园5所、停办民办园8所;查处问题培训机构20家,缔问题机构3家,引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7家,注销1家,转型或注销率达50%,排名全市第7。

三、存在的问题

(一)职工学法还需深入。新时代国家法律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学校教职工仅限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大对国家法治体系的学习,提高个人法治素质。

(二)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教育行政执法队伍人手较少,兼职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及取证设备等还需完善。特别是对社会教育培训、民办学校的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将依法治国理念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有机融合,加强教育政策法治研究,促进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坚持和完善党对依法治教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班子集体学法议事制度,明确各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年度述职规定,完善依法治校在教育督导评估中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涉及宪法问题的有关审查、咨询等规定。贯彻执行中、市、县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完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在全面完善学校《章程》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学校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校。三是提升法治能力。持续开展教育依法行政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中小学校长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法治教师培训班培训学习,以学习宪法为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指南》等学习贯彻,营造依法治校的浓烈氛围。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月”“宪法日”“宪法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教育列入日常的教育教学内容,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发挥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小学、初中、高中必须落实《道德与法治》教育课时计划、教师、教材、经费等,并纳入课程考核。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度,深化“莎姐进校园”“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学宪法讲宪法”等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定期举办法治文艺节目演出、法治手抄报和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五是净化育人环境。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健全涉及未成年人性侵、伤害等综合保护机制。联合公检法司、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莎姐”进校园等制度,完善“莎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帮教矫治、心理疏导、犯罪预防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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