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1-0007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3-0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1-0007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3-03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1〕—1)精神,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及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及《2020年丰都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丰都府办〔2020〕98号)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落实组织机构。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内设机构规划督查科专门负责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中市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局务会和职工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各项任务落地生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同部署、同推进。认真落实和积极完成《2020年丰都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我局的各项任务,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效。
(二)多形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
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全年发布生态环境工作动态54篇、环境公开信息121篇;利用“丰都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环境信息480条。编发生态环境内刊《生态丰都》12期,采编各类生态环境相关信息300余篇,积极引导市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二是深化环保宣传,丰富社会宣传活动。在6月5日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在街头集中开展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环保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制品200余套,全县各乡镇也同步开展宣传活动。邀请30余名“两代表一委员”和热心群众参与污水处理环保设施、环境监测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活动。
(三)强化执法监管,切实解决群众期盼。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0年我局按照要求清理并建议废止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法制办备案等程序。对《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丰都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的通知》等进行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源头控制。清理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推动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不断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和环保竣工验收文件的审查,监督企业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实现网上公示,提升业务透明度。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3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8个,环境影响报告表35个;环境影响备案登记263个;夜间施工作业审核10个;辐射安全许可证16个。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及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含限期整改)115家,排污登记1015家。“污染源普查”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隆厚文、向渝、孙洪卫、杨蕊洁、石海桥等五人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人。三是不断加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执法力度。按照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等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开展企业现场检查500余家次,完成企业双随机检查72家次。同时将涉及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等方面的12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2020年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6起,组织行政听证11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36份、罚款413.5万元,下发限期整改通知58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1件,移交公安6件涉及13人,追收2019年度行政处罚罚款4起20余万元,接受并办理检察建议3件。四是强化环境信访办理。建立信访责任制,规范领导干部接访群众制度,建立登记台账,定期和不定期及时梳理排查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和集体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认真办理环境污染投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办理各类环境信访630件(其中:12369有359件,来信来访247件,市长信箱14件,县信访办交办10件),办理率、办结率100%。五是切实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利用现场检查、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重点做好了医疗废物贮存、处置及环境风险防范检查及企业复产复工的环境法规宣贯,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检查、指导企业复工复产270余家次。主动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综合我县企业现有资源,协调三峡水务解决光明食品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问题,协调歌德陶瓷、永升陶瓷处理各石材厂石粉处置问题,并就我县榨菜皮处置等问题与东方希望等公司进行探讨,寻找解决方法。
(四)建立绿色发展机制。
一是实施跨区域生态补偿,推进流域联防联动。丰都县与石柱县建立龙河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以交界断面水质为依据双向补偿。实施全流域共建示范河,丰都、石柱形成“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处置协同、区县间生态补偿”的1+5共治机制,龙河全流域“三水”共治实现同频共振、联防联动。2020年11月22日,龙河(丰都段)全国示范河湖建设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成为重庆市唯一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河湖的河流。2020年11月23日《生态环保工作动态》以《重庆市丰都县、石柱县跨流域共创共建全国示范河湖》为题刊发推广改革经验。二是创新实施乡镇间生态横向补偿机制。在加快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过程中,创新提出实施乡镇间生态横向补偿机制。参与建立了渠溪河上下游的横向生态补偿联席会议制度、碧溪河流域生态保护激励补偿机制。生态环境部2020年8月26日第7556期《生态环保工作动态》以《重庆市丰都县创新实施乡镇间生态横向补偿机制》为题刊发推广改革经验。三是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纳入2020年度普法宣传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让“环境有价,损害严惩”深入人心,进一步牢固树立和发挥排污单位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和全民监督环境质量的管理义务。全年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件,依法追究了生态环境损害者的赔偿责任。其中“丰都县鸿锦石材有限公司未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案”义务方除将涉案区域的森林植被恢复赔偿纳入《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计划中进行自行恢复森林植被进行赔偿外,还实行部分货币赔偿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缴纳赔偿费用34196元。“丰都县小余砂石场非法采砂案”义务方除涉案区域的砂石场所河床采挖区和砂石场加工区实行自行修复的方式进行赔偿外,还实行部分货币赔偿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缴纳赔偿费用5000元。“丰都县阿六修理厂违法占用县城城市防护绿地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为1645150元,义务方已缴纳1000000元,其余费用将在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完毕;并由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违法占用的城市防护绿地实施替代修复。四是实施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制定《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丰都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的通知》。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体上看,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升。少数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决策程序需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及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运用不充分,行政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干部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缺乏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仍然还存在执法不严谨、不规范等问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隆厚文同志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认真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利用局党组会、局务会和职工会议组织传达学习《2020年丰都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内容,研究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听取“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推进情况汇报,对行政诉讼案件亲自抓,带头召集相关人员讨论分析案件情况,部署诉讼有关工作。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局长与分管局长、分管局长与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建设责任书,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坚持把党风廉政和法治建设与环保中心工作同谋划、同落实、同考核。三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法治工作“一岗双责”,自觉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养,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廉洁高效的生态铁军。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推动以案释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立典型案例编辑制度,按照市、县案例选编指导标准,确定选编任务,逐步建立典型案例库。五是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按照市县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建立台账,查漏补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推进完成,力争2021年达到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