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068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委文〔2022〕9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5 | [ 发布日期 ] | 2022-02-0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068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委文〔2022〕9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5 |
[ 发布日期 ] | 2022-02-07 |
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第一责任不缺位
(一)及时学习传达。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我县贯彻落实措施。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党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邀请市法学专家来丰作专题讲座2次,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同时,充分利用城内宣传橱窗、滨江法治长廊、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等作为重点学法内容,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能力。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我县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实施方案,协调督办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形成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良好局面。
(三)压紧压实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并作为县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组建了6个督察组对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开展了实地督察,梳理通报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把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累计承接中市下放事项117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0项。印发公开了丰都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4927项政务事项全部实行规范动态管理。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提高办事效率,行政许可事项平均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81.55%。“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比例逐年提升。二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一窗综办”改革。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首批31个政务服务单位、957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第一批“一窗综办”改革事项。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劳务派遣人员专门从事前台受理审核工作,实现了“一窗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评价”。三是促进民营主体健康发展。制定《丰都县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实施方案》,将开办企业涉及的工商登记、员工参保、发票申领、印章刻制四个环节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为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992套,节约成本27.68万元。新增市场主体6791户,新增内资企业2608户。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关。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相关工作的提醒函》,进一步规范制定程序。同时,邀请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处开展理论培训,不断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查、备案意识。二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公平性竞争审查、法律顾问审查、司法局审查“三道关”,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协议46件、领导交办件185件,提出审查意见520项。三是严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关。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共废止5件、修改5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9件。
(三)贯彻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守程序规定。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等,制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的前置条件,县政府法律顾问、县司法局固定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法律风险防范作用。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30件,提出审查意见57项。三是狠抓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采取日常督查、定期通报和限期报告相结合,下发督办通知、编发《重要事项督办专报》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共下发督办通知29期,督办事项85项,编发《重要事项督办专报》9期。
(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积极推行阳光政务。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向县人大报告,主动接受人大法制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38名人大代表、19名政协委员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政协视察报告8次。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议案2件、建议233件,县政协交办提案192件。二是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将“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清理取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审计监督,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4个,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2295万元,移送处理事项11件。三是积极推行群众监督。编制《丰都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重大项目批准、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政府信息;新增网络提交、传真提交两种信息公开方式。共公开征求重大行政决策意见30件,收到反馈意见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切实保障了群众对行政决策的监督,增强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五)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委托执法协议书、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进行了规范,提供了文书样式模板,确保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邀请市司法局业务处室对全县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执法分管负责人80余人进行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对新从事行政执法和执法证过期人员206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切实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实施涉企执法检查备案机制,由各执法单位每年初将本年度执法计划报县司法局备案,并根据各单位执法计划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避免涉企重复执法检查。共开展涉及环保、市场监管、农业、卫生、城市管理等行业联合执法50余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限期整改。
(六)多元化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社会稳定基石。一是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统一由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具体承办。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制,充分运用听证、现场勘查等方式审理案件,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1件,审结21件。二是努力提高行政应诉办理质量。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全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5件,审结9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0件,出庭应诉率63%;办理司法建议1件。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基层调解委员会404个,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62名;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42场次,调解矛盾纠纷7246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00余次,预防纠纷500件。同时,通过线上受理民间纠纷、线上申请法律援助、“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理等方式推出54项工作举措,为群众办理实事2838件,选树先进典型人物16人。
(七)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一是创新普法宣传。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反诈防骗、长江保护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90场次,举办法治讲座(培训)300余场次。组织52名县管领导干部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持续开展 “莎姐进校园”、“小公民法律课堂”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80余场次,新时代文明实践“讲法律”志愿服务活动36场次。创办《“法”说身边事儿》普法短视频栏目,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制作普法短视频14期。二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全县93个村(社区)申报参与创建。开展农村普法骨干培训15场。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共办理9类案件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5人,移送起诉75人,公诉60人;新侦办恶势力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以恶势力团伙公诉8人。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成丰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3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3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标准化建设。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协助村(社区)处理信访维稳等案件124件、代写法律文书449次、开展法治宣讲411场。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总体上看,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较好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升。少数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清,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参与度不高,处理涉法事务交由法律顾问一办了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在违建强拆、征地拆迁等行政行为中,重实效、轻程序现象时有发生。机构改革后,少数单位执法人员不熟悉改革后职能职责和执法事项,在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执法不严谨、法律适用不当、程序不当等问题。三是乡镇执法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队、应急办及其他行政职能机构在执法职责上不统一、不协调,乡镇审批权限和处罚权限分开,导致乡镇一些业务机构与综合执法队存在信息不通、衔接不够、执法不及时等问题。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进一步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督促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二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切实抓好下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科学编制《丰都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举措落实生效。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先进做法、典型事例,引领全县各级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中共丰都县委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