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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57 [ 发文字号 ] 丰财建〔2025〕32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57
[ 发文字号 ] 丰财建〔2025〕32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丰委农组〔2025〕1号),结合《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函》(丰都住建函〔2025〕118号),经研究,现将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1万元下达你单位,专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环境整治工作(详见附件1)。

年终决算支出功能科目列支:“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部门支出经济科目列报:“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同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该项目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表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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