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2-00042 | [ 发文字号 ] | 丰财农〔2022〕6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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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丰财农〔2022〕6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7 |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1年兴义镇双桂场村花椒基地配套设施项目等28个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兴义镇、双龙镇、十直镇、保合镇、三元镇、暨龙镇、湛普镇、树人镇、双路镇、龙河镇、包鸾镇、武平镇、社坛镇、青龙乡、三建乡政府,重庆丰都良选畜牧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2年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丰委农组〔2022〕1号)要求,现将2021年兴义镇双桂场村花椒基地配套设施项目等28个项目资金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终身责任制等有关建设规定。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环评、土地、规划、安全、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照《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 ,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资金常态化监管,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款专用。根据市县资金拨付要求,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效益有效发挥。
三、强化项目跟踪监管。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强化项目跟踪指导,做好项目日常监管记录,确保项目建设内容按期完成。
附件:1.2021年兴义镇双桂场村花椒基地配套设施项目等28个项目资金计划表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7日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23—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