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MB026329X3/2023-00115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府告〔2023〕38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2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026329X3/2023-00115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府告〔2023〕38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2 |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为纪念抗日战争期间在“重庆大轰炸”中不幸遇难的同胞,激励全县人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战备意识,定于2023年6月5日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2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全县军民闻声勿惊。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