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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3-00101 [ 发文字号 ] 丰委办〔2023〕5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06-26 [ 发布日期 ] 2023-06-2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3-00101
[ 发文字号 ] 丰委办〔2023〕5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6-26
[ 发布日期 ] 2023-06-26

中共丰都县委办公室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丰都县“揭榜挂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丰都县“揭榜挂帅”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丰都县委办公室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26


丰都县“揭榜挂帅”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的

坚持谁有本事谁揭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发布“榜单”,组织体制内单位或社会人士“揭榜”,着力啃下事关丰都高质量发展的“硬骨头”,为把丰都建设成为丰都人民喜欢的样子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和县委、县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揭榜挂帅”。

2.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课题。从小范围、小切口、小问题着手,打破工作的“天花板”、信息壁垒,以最小的行政代价、试错成本推动工作有突破、有成果。

3.坚持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结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坚持竞争性立项与集中性攻坚相结合。围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等项目,动员行政力量、社会力量竞争“揭榜”。

二、揭榜程序

(一)建榜。由县委办公室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基层社会治理中心负责,有关县级部门(单位)配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基层社会治理长年征集并分别建立“榜单库”。榜单内容主要包括:发榜单位、揭榜对象、主要目标、成果要求、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时间周期、其他事宜等内容。

(二)发榜。由“揭榜挂帅”工作专班负责,对榜单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研判,重点遴选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应用面广的榜单,并按程序送审。由“揭榜挂帅”工作专班牵头,各发榜单位负责,具体通过协同办公内网、丰都县人民政府网等渠道发布榜单。

(三)揭榜。符合“揭榜挂帅”公告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单独或联合向发榜单位申报揭榜。

(四)定榜。由发榜单位对参与揭榜的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拟参与的揭榜对象并公示。

(五)评榜。由分管县领导、发榜单位、专家学者等组建“评榜团”,通过实地查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揭榜方进行达标验收、评比排名等。顺利完成既定目标、各方面反响好的揭榜项目,属于确需进行技术攻关等方面的重难点榜单,按规定给予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属于揭榜单位多的普发性榜单,除按规定享受普惠政策外,还可按照揭榜单位总数的10%30%进行奖励。

(六)用榜。建立推广应用机制,加大通报表扬力度,最大程度转化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基层社会治理中心明确专人组建“揭榜挂帅”工作专班,负责抓好“揭榜挂帅”有关工作。坚持边干边完善,加强过程指导、及时总结复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将“揭榜挂帅”纳入动态比试“一把手”例会内容,纳入“三牛”典型评选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内容。“揭榜挂帅”工作专班要加强引导,动员社会团体、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乡镇(街道)揭榜当先锋、领衔破难题,推动形成敢闯敢干、唯实争先的浓厚氛围。县财政局和各发榜单位要加强资金争取和统筹保障。

(三)注重容错激励。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做到该容的容、该奖的奖。

(四)加强宣传引导。“揭榜挂帅”工作专班要加强提炼总结,形成一批有辨识度、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榜”。县属融媒体平台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回应各方关切,最大程度凝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丰都县首批“揭榜挂帅”榜单

附件

丰都县首批“揭榜挂帅”榜单

一、肉牛养殖实训基地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农业农村委。

2.揭榜对象

国有企业、社会投资主体。

3.主要目标

建设5个满足10人及以上实训规模的肉牛产业培训示范基地。

4.成果要求

1)打造能够满足10人及以上培训学习、生产生活,配备必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教学场所。

2)常态化开展“打工式”“师徒式”培训,培育成长新农人3人以上。

3)形成一套科学的“打工式”“师徒式”培训模式和培训机制。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对实训基地室内教学场所培训设备、住宿物资、生活用品等给予10万元补助。同时,享受新农人培训补助政策。

6.时间周期

202311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有能支撑“打工式”“师徒式”培训的师资力量。最终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何川东,13996724651

二、雪花肉牛养殖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农业农村委。

2.揭榜对象

国有企业、社会投资主体。

3.主要目标

建设3个标准化高档肉牛养殖场,单个养殖场养殖“丰都牛”“安格斯牛”或“日本和牛”等优质品种40头以上。

4.成果要求

1采用彩钢或琉璃瓦顶棚,垫料围栏圈舍,每头牛平均占地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上。

2饲养周期30月龄,雪花等级A3级以上。

3形成一套成熟的标准化养殖规范,并可推广运用。

4)办理土地备案、环评备案(报告书)和动物条件合格证

5)饲养科学规范、绿色生态。

6)无环境污染,无异味。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对达到标准的给予30万元补助。

6.时间周期

202411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何川东,13996724651

三、麻辣鸡原料鸡养殖基地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农业农村委。

2.揭榜对象

国有企业、社会投资主体。

3.主要目标

建设5个麻辣鸡原料鸡养殖基地,单个基地需建成50亩以上的麻辣鸡原料鸡林下散养基地或存栏3000只的标准化麻辣鸡原料鸡养殖大棚基地。

4.成果要求

1)利用全县现有林下资源,以10亩林下生态散养为1个单元,每个养殖单元配套建设100平方米的圈舍及防护网、养殖原料鸡500只,基地总体规模达50亩以上。

2)新建500平方米标准养殖大棚,配套建设自动投料、自动供水及自动温控等设施,养殖麻辣鸡原料鸡3000只以上。

3)与麻辣鸡生产企业形成稳定的供销机制。

4)产业发展符合国土、林业、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以上12项为任选一项,第34项为必备项。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对综合评比排名前5的给予补助。其中,对达到要求的林下散养基地给予8万元补助,对达到要求的养殖大棚基地给予10万元补助。

6.时间周期

202311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1)形成麻辣鸡原料鸡标准化养殖技术规程。

2)麻辣鸡原料鸡散养要控制养殖密度,大棚养殖推行垫草垫料,确保养殖生态化。

3)一个揭榜对象原则上只建设1个麻辣鸡原料鸡养殖基地。

最终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何川东,13996724651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农业农村委。

2.揭榜对象

乡镇(街道)。

3.主要目标

新组建3个社会化服务组织,每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全年开展2000亩的水稻社会化服务。

4.成果要求

1)新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装备完善,有固定办公场所,取得相应从业资质。

2)针对我县山地丘陵地形特征,打造2000亩的水稻社会化服务示范片,摸索总结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为“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提供解决方案。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1普惠政策。对新组建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水稻种—收环节开展服务的,按照100/亩予以补贴。对新组建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水稻病虫害防治、水肥管理环节开展服务的,按照75/亩补贴。

2费补助。按照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质量等进行评选,取前3名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经费补助。

6.时间周期

202311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李洪,13658438753

五、新农人示范乡镇(街道)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农业农村委。

2.揭榜对象

乡镇(街道)。

3.主要目标

打造3个产业兴旺、新农人引领、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效果显著的新农人示范乡镇(街道)。

4.成果要求

1)年收入100以上的新农人数量占2023年培育任务15%以上;或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新农人数量占2023年培育任务的25%以上。

2)回引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城市工商资本返乡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成为新农人,及在乡能人新发展产业成为新农人的数量占2023年培育任务的10%以上。

3)新农人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带动、技术指导、产业发展、社会化服务等方式人均带动小农户5户以上,且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

4)新农人发展产业须符合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按成果要求的相关指标由高到低取前3名,分别给予5万元的产业发展经费奖励。

6.时间周期

202311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刘明文,18315155596

六、共富农场示范乡镇(街道)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农业农村委。

2.揭榜对象

乡镇(街道)。

3.主要目标

按照共建共管共享的模式建设3个共富农场,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均年经营性收益20万元以上。

4.成果要求

1)乡镇(街道)牵头,多个村联合组建一个实体(如:成立股份制公司等)建设共富农场。

2)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共富农场的主要投资方(占股51%以上),充分体现集体的性质;积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新农人、农户、经营管理人员等投资参股,乡贤捐赠资金入股,闲置资产折价入股,合作企业入股等多方参与的投入模式。

3)共富农场有完备的管理、经营、利益分配机制。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对揭榜的乡镇(街道),按照规模、效益、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价,由高到低取前3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经费补助。

6.时间周期

202311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共富农场建设须符合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易芙蓉,15823697123

七、种植业“亩产论英雄”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农业农村委。

2.揭榜对象

乡镇(街道)。

3.主要目标

建设200亩的单季水稻或玉米种植高产示范片,探索和完善“亩产论英雄”的导向、约束、评判等机制,提高单位产出率。

4.成果要求

1)以“亩产效益”为核心,结合我县单季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产品重点推广种植模式,分别打造200亩的水稻或玉米种植高产示范片,在全县范围内倡导集约发展,以最少的土地获取最大的“亩产效益”。

2)针对200亩的水稻高产示范片,单季水稻亩产至少达到650公斤以上;针对200亩的玉米种植高产示范片,玉米亩产至少达到600公斤以上。

3)结合我县山区丘陵地形地貌特征,提升并集成我县单季水稻、玉米种植技术,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县实际的单季水稻、玉米种植标准化技术规范。

4)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促进农产品产量与质量并举为目标,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高产示范片的化肥、农药亩均使用量较常规农户减少15%以上,农产品检测结果合格。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针对规模达到200亩,亩产达到650公斤以上的单季水稻高产示范片和对规模达到200亩,亩产达到600公斤以上的玉米种植高产示范片的揭榜对象,由县农业农村委委托专家团队进行测产评比。

1)对单季水稻亩产排名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分别按照5万元、3万元、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资金奖励。

2)对单季玉米亩产排名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分别按照5万元、3万元、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资金奖励。

6.时间周期

202311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李洪,13658438753

八、畜禽产业“亩产论英雄”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农业农村委。

2.揭榜对象

国有企业、社会投资主体。

3.主要目标

1)肉牛养殖场存栏大于等于100头,成活率大于98%,全程日增重大于1.2公斤。

2)生猪养殖场存栏大于等于2400头,成活率大于95%,全程料肉比小于等于2.81

3)蛋鸡养殖场存栏大于等于1万只,成活率大于95%,年均每只蛋鸡产蛋量大于18公斤。

4.成果要求

1)办理土地备案、环评备案(报告书)和动物条件合格证。

2)具有标准化养殖圈舍及先进养殖配套设施。

3)饲养科学规范、产品质量合格。

4)无环境污染。

5)评定方式。

  ①肉牛:对单位面积出栏肉牛数量、出栏肉牛平均重量、全程日增重3个指标进行单独排名,每低1名降5个百分点,3个指标综合排名全县前三名。

②生猪:对单位面积出栏生猪数量、出栏生猪平均重量、全程料肉比3个指标进行单独排名,每低1名降5个百分点,3个指标综合排名全县前三名。

③蛋鸡:年产蛋总量与养殖场占地面积总量之比全县前三名。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1)对肉牛全县前三名的揭榜对象分别按照6万元、4万元、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资金奖励。

2)对生猪全县前三名的揭榜对象分别按照8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资金奖励。

3)对蛋鸡全县前三名的揭榜对象分别按照3万元、2万元、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资金奖励。

6.时间周期

202311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1)参评统计时间为202211月至202310月。

2)养殖场生产用地面积以乡镇(街道)备案养殖设施用地面积为准。

3)按照比值高低排序,高者胜。

4)肉牛、生猪年出栏总量以产地检疫证明为准。出栏肉牛平均重量、全程肉牛日增重由企业提供佐证资料计算。出栏生猪平均重量、全程生猪料肉比由企业提供佐证资料计算。

5)蛋鸡产蛋量按照养殖场栏位数×95%×19公斤的方式计算。

最终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何川东,13996724651

九、发展民宿酒店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商务委。

2.揭榜对象

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自然人。

3.主要目标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满足人民群众休闲旅游需求,同时激活和扩大内需、增加和保障就业,建设一批有差异化、特色化、个性化,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经营效益好的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

4.成果要求

1)投资额不少于50万元,单栋房屋客房不超过15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基础设施完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产权明晰,能为客人提供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体验。

2)符合治安、消防、环境保护和安全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餐饮经营许可证和个人卫生健康证等的合法民宿。

3)构建“三产联动、多业融合”民宿经济业态,推出具有民俗风情、人文底蕴、生态康养、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户外运动等特色的旅游民宿产品。

4)民宿外在形象要充分体现地方民俗和文化特征,内部设施要现代化,体现舒适感。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1)积极支持企业享受中央、市级相关扶持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

2)依据重庆地方标准,达到客栈民宿、特色民宿、精品民宿和金牌民宿三朵山茶花及以上标准的及时组织申报并授牌。

3)新发展三朵山茶花级及以上的民宿,按照“谁引进、谁获奖”的原则,每发展1家客栈民宿、特色民宿、精品民宿和金牌民宿分别给予揭榜对象2万、3万、4万、6万元工作经费。

6.时间周期

202312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揭榜对象的认定以书面申请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县商务委。

联系人:张艳,70605266

十、丰都品牌餐饮店发展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商务委。

2.揭榜对象

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自然人。

3.主要目标

通过引入或培育知名品牌连锁餐饮,让餐饮从个体化为主的粗放式经营进入品牌思维的发展格局,提升城市形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4.成果要求

1)引入餐饮连锁榜单上的餐饮连锁(含分类项的火锅连锁、奶茶连锁)十大品牌榜、人气品牌榜和实力榜的连锁餐饮企业入驻丰都。

2)将丰都本土餐饮企业培育成全市乃至全国的知名品牌,并向全市或全国推广发展。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1)普惠政策。引入或培育成的品牌连锁企业享受招商引资相应优惠政策,引入或培育成的品牌餐饮支持享受中央、市级相关扶持政策。

2)经费补助。按照“谁引进、谁获奖”的原则,每引入1家品牌餐饮给予揭榜对象7万元工作经费,每培育一家本土品牌餐饮连锁企业给予揭榜对象10万元工作经费。

6.时间周期

202312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揭榜对象的认定以书面申请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县商务委。

联系人:张艳,70605266

十一、创建丰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

2.揭榜对象

符合申报设立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各类在丰企事业单位,及满足博士后科研人员入站要求、熟悉相关设站申报工作的博士联合揭榜。

3.主要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相关要求,加快博士后青年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通过校地合作、校企共建等模式,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结合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创建丰都首家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吸引和鼓励更多高层次人才到丰都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使博士后这支高层次人才生力军成为丰都企业科技创新的助推器,以产学研转化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为引领丰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动力。

4.成果要求

1)正式获批设立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签订同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培养博士后人员协议

3)完成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双合作导师聘任工作。

4)形成博士后工作站一系列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

5)成功入站一批博士后,完成博士后进站备案审批等工作。

6)启动一批科研项目、研究课题。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1)县财政对在丰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揭榜对象给予建站资助奖励30万元,对新进站博士后人员给予一次性进站奖励10万元,每人每年给予10万元的人才培养资助补贴(首年进站后发放,次年根据上一年考核结果发放),入选市级及以上博士后资助及支持项目的博士后,按照市级资助1:1配套,及其他相关政策。

2)设站单位需同时配套相关专项资金对入站培养的博士后设立薪酬、科研、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以保证在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正常运行,博士后工作顺利开展。

3)博士后在站及留丰工作期间,每年县财政按个人缴纳个税县级留成部分标准(据实确定)予以补助。

6.时间周期

202312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丰都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曾妮,15086807887;邹建铭,13638256105

十二、争取改革试点示范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委改革办。

2.揭榜对象

各乡镇(街道),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3.主要目标

聚焦党建统领体制、经济体制、社会民生领域、民主与法制领域、文化体制和平安法治领域六大重点板块,围绕解决制约发展的堵点难点、解决群众企业基层所思所盼的改革需求,各揭榜单位争取国家或市级试点示范。

4.成果要求

争取国家试点示范1个以上或市级试点示范1个以上(以改革报表系统认定为准)。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在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中予以激励(争取国家试点示范1个加0.2分、市级试点示范1个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6.时间周期

202312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县委改革办。

联系人:唐宇,13140326998

十三、五星活力党组织建设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委组织部。

2.揭榜对象

县级各部门党组织、全县各村(社区)党组织。

3.主要目标

依托村(社区)党组织、县级部门党组织建立起可以接纳任何党员的“开放式”党组织,让党组织“看得见”“摸得着”,让任何党员都可以就近就便参加活力党组织的活动,让有条件、有资源、有能力的党组织可以管理更多党员、引领更多组织、服务更多群众、提供更多服务。每年分两次共评选20个五星活力党组织。

4.成果要求

1)基本要求。一是党组织号召力强、有威信,社会资源整合力强,在群众中口碑好、社会影响大;二是党组织负责人党性强、能力强、经验丰富;三是有开放的党建活动阵地,有庄重的礼堂、书生气的学堂、烟火气的食堂;四是制度要健全、管理要规范;五是能够统领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家庭教育互助会健康发展。六是有一个年经营性收入达20万元的“共富农场”。

2)基本标准。一是吸引更多党员,活力党组织的注册党员村20人以上、社区100人以上;二是引领更多组织,活力党组织至少要引领成立2个以上的社会组织、1个以上“五跨协同”战斗队等;三是服务更多群众,活力党组织要服务“一老一小”100人以上,服务低保、残疾等重点人群50人以上;四是开展更多活动,活力党组织引领各类组织每个月至少要开展10场次以上的活动。

3)三力两度

①号召力——流动党员广泛参与

党组织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利用“红岩先锋”丰都智慧党建平台,到居住地和联系社区党组织亮明身份、扫码注册,取得参加党组织各种活动的资格,就近就便到各种行业性功能党组织注册。原则上,在职党员每2个月必须报到1次、县级部门党组织每季度必须到联系村(社区)报到1次,党员根据党组织活动发布结合自身安排随时开展报到。报到结束后,及时在云区发布活动信息,获取点赞数量作为活动评价内容,形成闭环。

②统领力——统领成立各类组织

在辖区内根据实际情况,引领建立新农人互助会、家庭教育互助会、健康互助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各类法人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组建“五跨协同”党员战斗队,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③吸引力——开展各类特色活动

坚持党建统领,注重培养党员骨干担任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引领各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通过活动把党员组织起来、人才凝聚起来、群众动员起来,提升社会组织化程度,让社区、小区、院落重新变成“熟人社会”。

④规范度——在册党员管理规范

按照“体制内党员随供给、体制外党员随户籍”的原则,依托“红岩先锋”丰都智慧党建平台,采取“上门+集中”相结合的方式,本人每年到组织关系所在地登记一次,向党组织报告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参加红岩先锋丰都智慧党建平台在线学习、每日打卡等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并通过“红岩先锋”丰都智慧党建平台全流程纪实。

⑤满意度——群众满意度测评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村(社区)活力党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90%以上、知晓度95%以上。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1)根据评选办法,每半年评选五星活力党组织10个,其中村3个、社区5个、县级部门2个,奖励一次性工作经费3万元/个,共计60万元。

2)被评选为五星活力党组织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参加面向村干部招录(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时,给予一定加分奖励(加分标准经请示市级主管部门后再明确)。

6.时间周期

每年评选2次,71日前评选1次,1231日前评选1次。

7.其他事宜

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参照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县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侯奇,18290575777

十四、党建统领社区(网格)物业自治共管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住房城乡建委。

2.揭榜对象

全县城市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或网格党组织(物业自管小组、业主委员会)。鼓励“三服务”联系单位、驻网工作队、物业服务企业等积极参与,并进行联合揭榜。

3.主要目标

在全县城市社区网格内打造5个“党建统领网格物业自治共管”示范项目。

4.成果要求

形成党建统领网格物业自治共管示范点或现场教学基地,经验案例能生长、可复制。具体达到“六有”标准:

1)有各类组织成立。有号召力的网格党组织,有能充分发挥作用的物业自管小组(业委会),至少有1个常态化运行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兴趣组织。

2)有网格阵地保障。有一个标准化规范化,开放活力、亲民舒适的党组织活动阵地和物业服务用房,保障居民群众自主议事活动,且运行管理良好。

3)有物业服务进入。引入物业服务企业、自管物业等不同的物业形态进入网格,统一管理且运行良好。

4)有自治自管机制。有2个及以上的务实管用、易操作的“居规民约”“功德银行”“红黑榜”等居民议事协调决策机制,网格内无群众重大上访信访事件,居民满意度达98%以上。

5)有集体经济收入。社区及网格有集体经济项目,如结合实际统一网格物业服务、家政服务,推进彩票销售点、快递配送点、代买代送、养老互助食堂等创收项目,增强持续造血功能,集体经济固定利润超过1万元/年。

6)有网格活动品牌。至少有1个辨识度高、影响力大的“网格活动品牌”,如家庭教育、养老、医疗等互助活动品牌,网格春晚、网格运动会、棋牌社、坝坝舞团等群众文体娱乐活动品牌等,并常态化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实现自治互助,把陌生人网格变成熟人网格。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按项目可生长、可推广等标准评估验收后,每个奖励8万元,共计40万元;同时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优先倾斜。

6.时间周期

202311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县委组织部、县住房城乡建委。

联系人:江霞18996867369;陈江林18996037727

十五、新媒体作品创作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委宣传部。

2.揭榜对象

新媒体从业人员或爱好创作新媒体作品的专业人士。

3.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新媒体作品创作榜单活动,充分调动各级网络媒体平台及广大网友宣传丰都、推介丰都,构建网络宣传大矩阵,更好凝聚社会共识,立体传播丰都好声音,全方位展示丰都新形象,全面提升丰都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4.成果要求

在各大网络平台投放推介丰都历史文化、分享丰都美食美景、展现丰都风土人情的新媒体作品,力争推出一批现象级新媒体作品。综合流量指标和作品创造价值,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最终获奖作品。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1)月度阅读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收藏量、转发量综合数据指标达100W+,奖励3万元。

2月度阅读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收藏量、转发量综合数据指标300W+奖励5万元。

3)月度阅读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收藏量、转发量综合数据指标1000W+,奖励10万元。

6.时间周期

202312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健淑;联系电话:15340572172

十六、养老互助会建设榜单

1.发榜单位

县民政局。

2.揭榜对象

乡镇(街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良好诚信的社会组织。

3.主要目标

乡镇(街道)建立养老互助会,村(社区)建立养老互助点,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形成帮扶机制,帮助解决老年人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特困、高龄、空巢、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的看护照料、精神关爱、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困难,有利于缓解老年人养老难问题,减轻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有利于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大力整合资源,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4.成果要求

1)乡镇(街道)建立1个以上的养老互助会。

2)村(社区)建立养老互助点,自然村建立养老互助小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等互帮互助活动,倡导“互相帮助、助人自助”“我帮人人、人人帮我”的互助理念。参与互助会的60岁以上老人不少于该辖区常住老年人口的80%

3)建立养老互助会活动规章,发放互助联系卡,设立互助台账,签订帮扶协议,明确帮扶人员、帮扶对象、帮扶内容、帮扶方式以及帮扶对象子女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每月组织老人活动不少于2次。

4)把养老互助会与“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和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切实发挥好整体效益。

5)互助养老服务社会满意度不低于95%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财政筹集资金60万元,进行综合评比,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前20个养老互助会匹配资金3万元/个。

6.时间周期

202312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县民政局。

联系人:黄银华,15123604477

十七、老年爱心食堂建设榜单

1.发榜单位

县民政局。

2.揭榜对象

乡镇(街道);依法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

3.主要目标

建设10准化老年爱心食堂,通过采取定点膳食、配送到户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便捷服务,解决老年人一餐热饭问题,以满足广大老年群体的用餐需求。

4.成果要求

1)老年爱心食堂规模。社区老年爱心食堂建设规模不低于150平方米,村老年爱心食堂建设规模不低于100平方米

2)老年爱心食堂分区。每个村(社区)老年爱心食堂设有后厨操作区、取餐区、用餐区、储藏区。同时,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20张餐饮桌)、餐具(社区不少于60套、村不少于30套)及空调等设施。

3)老年爱心食堂标识。每个老年爱心食堂要在室外明显位置悬挂统一Logo和店招店牌,室内打造与老年服务对象就餐匹配的风格同时配备文化娱乐、健身康复等设施,丰富老年人生活。

4)老年爱心食堂经营。每个老年爱心食堂应全天对外开放,提供早、中、晚三餐,对行动不便的老年群体开展送餐上门服务。并按照年龄结构、经济状况、群体类别等不同对象给予有偿、低偿等差异化就餐服务。

5)其他成果要求

①社区老年爱心食堂月服务人次达1800人次以上,村老年爱心食堂月服务人次达900人次以上。同时,老年爱心食堂老年人服务对象、社会评价满意度达90%

②制定适宜老年人的营养菜谱,并按时对外公开菜谱及价格,每月应有老年人供餐花名册。

③每个老年爱心食堂应有适度空间,为老年人开展其他拓展服务配备设施设备及活动阵地。

④每个老年爱心食堂规范运转,落实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健康证、服务(投诉)电话、开放时间等上墙。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1)费用减免。首批建设的老年爱心食堂,县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其水、电、气等相关开户费用兑现优惠政策。

2)建设补贴。选定的老年人爱心食堂参照《丰都县老年爱心食堂建设及星级评定参考》标准建设,并进行场所分区及功能配置,对建成后的老年爱心食堂全面评估验收,对验收评估合格的将划定不同的星级,并按照各类星级补贴标准的60%划拨建设补贴。

3)运营补贴。对建成后正常运营的老年爱心食堂,建立年度考核评估机制,通过机构自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行业部门监督考核、社会评价等方式进行运营年度评估考核,根据评估验收结果拨付县级补贴剩余的40%

4)指导服务。县餐饮协会派出在全国厨师大赛上获得高级资质的厨师下沉乡镇(街道)对食谱搭配和烹饪技术开展培训和指导,做到膳食营养丰富、合理均衡、按季更新。

5)财政筹集资金100万元,用于老年爱心食堂的建设和运营补贴。

6.时间周期

20239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县民政局。

联系人:黄银华,15123604477

十八、打造青少年家庭教育互助会升级版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县妇联。

2.揭榜对象

乡镇(街道)。

3.主要目标

围绕党建引领、家庭互助、组织互促、城乡互动,打造3个特色品牌家庭教育互助会。

4.成果要求

1)辖区留守儿童覆盖率达95%以上,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5%以上。

2)至少有1门特色课程能在全县复制推广。

3)家长参与互助活动频率平均达90%以上,30%的互助会支出由家长负担。

4)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服务家长600人次以上,家长满意度达95%以上。

5)城乡互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6)与社会组织交流互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根据评估得分高低,对前3名分别给予7万元、5万元、3万元的资金或物品奖补。

6.时间周期

20239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县妇联。

联系人:孙应霞,18325099209;任维利,13658251325;胡曦月,13996789882

十九、新丰院落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委组织部。

2.揭榜对象

乡镇(街道)党(工)委、村(院落)。

3.主要目标

打造10个“党建引领强、群众参与高、人居环境优、邻里关系好、文明新风靓”的乡村“新丰院落”。

4.成果要求

每个“新丰院落”达到“31无”标准。

1)有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院落内干净整洁,院落内部及联通外部的道路硬化;院落内有太阳能路灯,群众夜间出行方便;有体育设施、小型活动场所,可供居民休闲健身;院落群众生活习惯好,每户有垃圾设施并且垃圾及时入垃圾桶;院落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垃圾分类、衣橱收纳整理等为内容的家居收纳评比活动。

2)有健全的道德评议体系和文化活动体系。建立院落长领导下的议事机构,有村规民约,有红黑榜、积分制等自治体系及展示平台;有一个完整的文化活动体系,有1~2名专人负责院落日常管理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活动。

3)有规范的议事平台。1个合适的议事亭、议事点等自治平台等。

4)院落无非法上访事件。无非法上访、急访,无人参与群访。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1)开展“新丰院落”建设综合评比,对前10名每个给予6万元补助,共计60万元;

2)优先考虑用于所在村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改造和示范党组织创建指导等。

6.时间周期

20238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县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侯奇,18290575777

二十、新丰书院榜单

1.发榜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研究院。

2.揭榜对象

乡镇(街道)村(社区)。

3.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新丰书院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阅读、议事、休闲、娱乐、仪式、餐食等活动阵地,通过开展喜闻乐见、形式丰富的群众性活动,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好推进乡村自治。

4.成果要求

1)硬件设施方面

①学堂:套内面积不小于30平米,配备图书不少于2000册,配备可供20人同时使用的桌椅等阅读设施若干,保证固定的开放时间。

②礼堂:套内面积不小于40平米,设置文化礼堂,展陈村镇历史文化,开通无线WIFI,配备可供50人同时使用的会议(休闲)桌椅、电视机、音响话筒等设施,提供免费茶水、充电服务。室外面积不小于100平米,投用健身器材、广场舞音响等设施设备。

③食堂:套内面积不小于20平米,设置共享食堂,建设标准化厨房,配齐厨具设施,能够提供简便餐食。

2)日常运行方面

①明确1名兼职书院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

②及时更新报刊、杂志、书籍;

③每周至少开展1次针对老年、青年、学生等群体的文娱、议事、阅读等活动;

④在重阳、端午等传统节假日开展村风村俗文化活动;

⑤举办新兵入伍、成人礼等仪式;

⑥为乡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简便餐食;

⑦由村干部、热心人士兼职为行动不便群体提供送餐服务;

⑧在春节等重要节假日举办长街宴。

5.资源匹配和配套政策

对“新丰书院”建设进行综合评比,按照标准完成场地打造且运行良好1年以上,一次性补贴揭榜对象5万元,补贴对象不超过8个。

6.时间周期

202312月底前完成。

7.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研究院。

联系人:秦锋,1899675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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