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3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3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2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丰都县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丰都县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充分调动和发展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带领青年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维护和发展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青年建设人才,指导基层团组织建设;推动青少年三创工作;指导推动全县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丰都团县委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丰都县委员会(本级)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丰都县青少年宫(二级单位)组成。团县委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和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两个部室,机关核定编制5人,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7.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7.2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西部计划志愿者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3.2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8万元,农林水支出0.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7.27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6.7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0.5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02万元,比2023年增加13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2万元,比2023年增加2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级正常晋升、公务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中共青年团丰都县委员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4.30万元,比2023年增加108.32万元,主要原因是西部计划志愿者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保配套、一次性交通补贴、意外伤害保险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90万元,比2023年增加0.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的任务;公务接待费0.90万元,比2023年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市调研、慰问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现公务车辆改单位无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00万元,比上年增加3.8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444.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孙川淋 联系方式:023-7060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