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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日期 ] 2022-01-2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日期 ] 2022-01-26

中国共产党丰都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丰都县委党史研究室为县委直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机构,单位性质为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和组织党史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纪念活动、党史资料征集、党史咨询、党史遗址保护和场馆建设、红色旅游、党史题材作品编审出版、党史业务指导等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在征集的党史资料基础上编研出版党史读物,有针对性地开展资政研究;

2.针对不同层次人员,分类进行党史学习教育;

3.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宣传党史,特别是地方党史;

4.结合重要节日和丰都解放等重大历史事件,组织或协助开展各类党史纪念活动;

5.开展地方党史重要研究专题史料和党史人物史料的征集工作;

6.对各阶层提供党史特别是地方党史的咨询服务;

7、协助县委相关部门对有关党史的纪念场馆建设提出审查意见;

8.协助县级有关部门搞好红色旅游,提供红色旅游点相关的党史内容;

9.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对涉及丰都地方党史题材作品进行史实编审;

10.加强对相关部门及党史信息员的业务指导,定期对党史信息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宣教科、秘书科、编研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4.7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经费拨款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4.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4.5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2万元,比2021年减少5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万元,比2021年减少44.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常规项目运行,主要用于红色网站和党史数据库建设等重点工作。

党史研究室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12万元,比上年减少8.9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导致相关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共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雅萍  联系方式023-7060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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