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0-0019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1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0-0019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1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1 |
丰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责,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可以归纳为以下5个方面: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规、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事项;3、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4、选举和任免本行政区域内“一府一委两院”的正、副职领导,任命政府组成部门领导;5、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一府一委两院”工作;6、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二)单位构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综合办事机构;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是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是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是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加挂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牌子;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机构;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机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机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人数38名,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是常委会独立的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事业编制4名。2020年在职实有人数52人,其中编制未在人大的常委会机关的专职委员和副调研员4人,工委主任1人,工委副主任2人,驾驶员1人,借用人员3人,聘用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副厅级人员4人,退休县级领导和享受县级待遇人员29人,退休科级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共有48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编与离退休人员共100人(含未在编和借用、聘用的共12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5.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87万元,比2019年增加6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87万元,比2019年增加92.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平时考核、绩效目标考核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6万元,比2019年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县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等,主要用于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县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工作和培训等重点工作。
丰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5.5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9年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出国(境)学习考察;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19年1.5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与2019年24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保留的公务用车辆必要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4.36万元,比上年增加8.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和改革后车补。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梁劲松 联系方式:023-7060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