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0-00202 | [ 发文字号 ] | 三元委发〔2019〕8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0-01-0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0-00202 |
[ 发文字号 ] | 三元委发〔2019〕8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0-01-09 |
中共丰都县三元镇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征兵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镇级各单位:
现将《三元镇2019年征兵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丰都县三元镇委员会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今年,我镇征兵工作从7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总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提高兵员质量为核心,以征集高学历青年为重点,突出依法征兵、规范征兵、廉洁征兵,高标准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文化及年龄条件
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招收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二)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5年发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三)体格条件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员会、总参谋部、原总后勤部2015年发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执行。
二、目标任务
根据县征兵办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镇送检任务36人,其中大学生23人;双合格人数13人,其中大学生8人。根据我镇青年在全国征兵网自愿报名情况,镇政府给各村(居)明确具体任务见附件1.三元镇2019年夏秋季征兵上站任务表。
三、实施步骤
新兵征集按组织筹划、体检政考、役前训练、定兵起运、总结善后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筹划。征兵工作正式展开前,镇政府要进行征兵政策法规宣传、制作发放宣传资料、征兵信息发布(征兵条件、实施程序、报名流程等)及动员应征青年上站等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
(二)体检政考。根据丰征〔2019〕12号要求,镇拟定于8月3日8:00在三元卫生院组织初检,8月4日13:00组织参检人员由三元镇乘车到县人武部报到,于8月5日开始体检。体检后3日内将体检结果录入“全国征兵网”,体检工作结束后,县征兵办和乡镇(街道)同步向社会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时间不少于5天。政治考核工作与体检工作同步展开,于8月25日前结束。主要包括联合考核、走访调查、派出所审查等工作,最后由政治考核组组长签字确认联合考核综合结论,并于政治考核完成3日内,将政治考核情况录入“全国征兵网”。政治考核工作结束后,县征兵办和乡镇(街道)同步向社会公示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时间不少于5天。
(三)役前训练。对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的应征青年,县人民武装部原则上按照当年征集任务数的1.2倍择优选定,于8月26日至8月30日期间统一集中进行5天时间役前教育训练。县征兵办依据每名参训人员的现实表现,从思想、身体、管理、廉洁等方面作出服役综合鉴定,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定兵会审议。
(四)定兵起运
1.初定新兵。县征兵办根据役前教育训练综合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排序,由县征兵办、体检组、政治考核组、纪检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召开初定兵协商会,研究确定初定兵名单,按征集任务数的5%确定候选人员,形成《定兵提议案》。
2.领导小组审定。召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定兵会,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征兵工作的领导主持,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征兵体检组、政治考核组长、纪检组组长参加,主要包括宣布定兵纪律、宣读《定兵提议案》、集体审计并研究调整意见等。
3.新兵公示。县征兵办将定兵会议确定的新兵名单下发各乡镇(街道),并与乡镇(街道)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县征办同步将定兵情况录入“全国征兵网”。
4.批准入伍。填写《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整理新兵档案,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和新兵被装。县征兵办于新兵起运前2至3日组织接兵干部对新兵档案进行审查,安排接兵干部与新兵集体见面。
5.新兵交接。于起运前1日进行,县征兵办会同接兵部队,按照新兵花名册呼点人员,清点被装物资。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订新兵交接责任书。
(五)总结善后
1.总结工作。10月中旬前,镇征兵办要召开征兵工作总结会,梳理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并及时向县征兵办上报本级征兵工作总结材料。
2.整理资料。整理工作资料,分类存档,装订成册。做好征兵工作数据统计,形成统计上报和备份数据。
3.优抚优待。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落实相关优抚政策,并营造军属光荣的氛围。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今年征兵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杨小芸任组长,镇长兰朝阳和镇武装部长李光志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派出所、三元中学、三元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由金南江负责日常事务。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驻村干部作为征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落实,确保今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镇召开驻村干部、村组干部会议,充分宣传相关政策和国际国内形势,制作标语和政策宣传资料,武装部落实工作人员,在罗家场和三元场赶场之日,设立宣传台,广泛开展依法服兵役最光荣的宣传教育,激发适龄青年的爱国主义热情,各村(居)要实行村社干部宣传责任制,逐一开展对每一位适龄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对象的随访。驻村干部要定户、定人上门做工作,帮助群众化解思想顾虑和解决生活困难。各村(居)要书写宣传标语2幅以上,要将征兵工作简章及相关信息及时张贴在显目位置,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动员应征青年报名参军。
(三)加强考核,落实奖惩。镇党委、政府为了确保全镇征兵任务的完成,以上站任务数作为参考,将征兵“五率”(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择优率、退兵率)纳入三季度目标考核,严格按照镇征兵办下达的任务组织人员参检,严禁擅自减少。同时,落实具体奖惩措施:1.凡完成到县送检任务的村(居)按任务数奖励50元/人;未完成任务的村(居)不给予奖励,并在三季度工作考核中扣取相应分值(按照差一人扣1分);2.完成双合格(县上体检、政审均合格)的村(居)按合格人数奖励100元/人;3.对已确定应征入伍人员的村(居)按100元/人(大学生新生按150元/人给予奖励,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大学生按200元/人)
(四)按时报到参检。请各村(居)于8月3日8时前将送检人员统一组织带队到三元镇卫生院楼前集合报到,参加初检。(参检人员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用于身份确认和学历初审)
(五)加强人员管理。一是参检人员管理。参检人员前一天不能服用药物、饮酒、食用辛辣食品、熬夜上网等,防止体检指标异常;体检第二天,早晨要保持空腹,不能吃任何食物(含水),注意个人卫生。上检青年体检前要洗澡(头)、换内衣、修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蓄长发。二是预定兵人员管理。要对预定兵人员全程跟踪教育管理,摸清本人思想动态和活动范围,确保人员安全和在位,防止合格兵员流失。
镇级相关部门、村(居),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三季度的中心工作来抓。结合单位实际,正确处理好征兵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好时间、人力和财力,圆满完成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
附件:1.2019年三元镇夏秋季征兵任务表
2.应征公民送检条件
附件1:
三元镇2019年夏秋季征兵上站任务表
村(居) |
上县体检任务数(含大学生) |
体检合格任务数(含大学生) |
其中含大学生 |
梯子河村 |
5 |
2 |
1 |
麻柳村 |
4 |
1 |
1 |
滩山坝社区 |
8 |
3 |
1 |
庙坝村 |
4 |
1 |
1 |
罗家场村 |
4 |
2 |
1 |
大城寨村 |
3 |
1 |
1 |
邓教坪村 |
3 |
1 |
1 |
青杠垭村 |
3 |
1 |
1 |
何家坝村 |
3 |
1 |
1 |
合计 |
37 |
13 |
9 |
附件2:
应征公民送检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送站体检:
一、男性身高不足160cm,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不足158cm,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影响劳动的慢性腰腿痛、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严重脱肛,疝气。
三、面颈部文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文身。
四、疥疮,与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同吃,同住等),牛皮癣,头部黄癣,吸毒,性病。
五、经常心口痛、拉肚子、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近2年内患过肝炎。
六、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呆、傻、痴。
七、遗尿症(近几年常有尿床),梦游症(睡觉中下床活动自己不知道)。
八、初测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足4.5,明显斜眼。
九、耳聋,耳内经常流脓。
十、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有明显缺陷、异常,近1年内经常生病影响学习或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