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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6XJ/2020-00201 [ 发文字号 ] 三元委发〔2019〕48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12-25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6XJ/2020-00201
[ 发文字号 ] 三元委发〔2019〕48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2-25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中共丰都县三元镇委员会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三元镇文明积分管理办法及兑换细则》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丰都县三元镇文明积分管理办法及兑换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丰都县三元镇委员会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三元镇文明积分管理办法及兑换细则

进一步创新乡村治理方式调动全镇党员及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着力提升群众精神文明素质,建立以文明积分为主要方式的激励机制,推动乡村志愿服务、投工投劳、扶贫帮困、文明创建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动力。现结合实际,制定《三元镇文明积分管理办法及兑换细则》(以下简称办法)。

一、积分制度

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实行自愿参与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参与积分管理的群众发放一三元镇文明积分》,每次参与活动后由村(社区支部进行认定并进行记载,根据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容、质量等为参与者量化积分。所得积分累计额可免费兑换或折扣享受相应的日用品等。

二、适用范围

户籍为本镇的文明住户,且群众基础好,遵纪守法,爱国、爱村、爱家,环境好、风尚好、产业好、习惯好。

三、活动程序

(一)申请:凡是符合条件的村民,可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相应的基本信息登记。

(二)认定:对拟参与积分管理的村民,经村(社区支部协商认定受理后,发放《三元镇文明积分》。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管理。

(三)积分:村(社区党支部对照细则规定,对村民每次参与活动情况和表彰情况进行登记,并记录相应的积分报驻村联系领导审核。

(四)兑换:参与者积分达到一定额度,可以携带积分指定爱心超市自由选择自己想要的物品或者服务。

(五)公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每半年村(社区通过公开栏对所有参与积分管理的村民积分及兑换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活动内容

文明积分实行精细化分类凡本村群众参与由村支两委组织的投工投劳、志愿服务、扶贫帮困、义务监督、环境卫生等活动或参加清洁户、五好家庭、致富带头人等评选活动,每次完成活动或获得荣誉的由村(社区)支部按照积分兑换标准赠文明积分,每半年汇总一次进行张榜公示。

五、不受理或暂缓受理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或暂缓受理一旦发生,且原积分清零。

(一)有家庭成员非法上访及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二)有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三)有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四)有家庭成员不赡养老人及其他不尊老爱幼行为的;

(五)有家庭成员违规办酒、大操大办的;

(六)有家庭成员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或被评为不清洁户的;

(七)有家庭成员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的。

村(社区认为不适合参与该活动的其他情况

六、文明分兑换标准

(一)参加村上组织的投工投劳:10积分小时

(二)参加村上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20积分

(三)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扶贫帮困活动:20积分

(四)参加村级义务监督活动:20积分

(五)获评每月一般清洁户:10积分最佳清洁户20积分

(六)在脱贫攻坚中发展产业的,家庭产业发展示范效果好且有突出带动作用的,经村支部认定后:100积分

(七)注册《学习强国》APP且年度积分达到2000分以上:50积分人次

(八)参加各级组织的文明创建活动:获得村级表彰10积分镇级表彰30积分县级表彰50积分

(九)其他可以兑换的服务和兑换标准。由镇党委适时更新,以正式文件确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准。

七、文明积分结果运用

(一)兑换物品爱心超市的物品价值根据市场价值确定兑换所需积分,每10积分折合1元,如:市场价格为3元的肥皂,需30积分进行兑换。其余商品等按价值大小类推。(注意:兑换物品仅限指定爱心超市或定点兑换处提供的物品。)

(二)通报表扬。每年底,镇党委、政府要对文明积分制管理中分值高的群众进行通报表扬,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有效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激励贫困户自主脱贫,实现扶贫和扶志的有机结合。

(三)礼遇鼓励。镇党委、政府邀请文明积分高的群众列席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座谈会、事迹报告会及节庆活动,在政策允许情况下给予倾斜支持,让他们有归属感、认同感、获得感。

八、组织领导

文明积分激励管理办法坚持政府组织、村(社区)实施、群众参与的原则。镇政府设立文明积分兑换专项资金,由镇财政整合资金予以保障。镇上成立由镇宣传委员为组长,文服中心、党政办、组织办、社事办、经发办、团委、农服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文明积分工作领导小组,由文服中心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文明积分激励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释疑调处,杜绝优亲厚友和弄虚作假,防止随意性、形式化现象,确保积分申报、记录、兑现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积分激励引领风尚、弘扬正气的作用。

附件:三元镇村(社区)文明积分卡积分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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