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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07X/2026-00006 [ 发文字号 ] 树人府发〔2026〕5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16 [ 发布日期 ] 2026-01-27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07X/2026-00006
[ 发文字号 ] 树人府发〔2026〕5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16
[ 发布日期 ] 2026-01-27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树人镇2026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单位:

根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印发的《丰都县2026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丰森防指发〔2026〕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树人镇2026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树人镇2026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6年全县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以下简称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扎实做好春防各项工作,确保态势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严格贯彻施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抓牢“统防救”工作主线,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提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遏制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严防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

1.压实属地责任。认真贯彻施行《条例》,加强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依托“林长制”平台,明确镇级林长、副林长巡护责任区,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包重点林区机制。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响应迅速。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村级应急处置方案,建立不少于15人的半专业(兼职)防灭火队伍,配备灭火器、砍刀、2号工具等基础装备。落实 “一村一策、一组一员”,将责任分解到村民小组、山头地块,与在家农户签订《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防治及阻止乱砍滥伐“十户联防”承诺书》,明确野外用火禁止事项和火情报告义务。

2.压实部门责任。镇级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细化责任清单,切实落实防灭火责任。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查处违规用火、破坏防灭火设施等行为,落实农业生产用火规范管理;平安法治办公室配合建立火险联合会商机制,统一发布火灾信息,组织开展火灾救援等工作;镇派出所落实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职责;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督促规范烧纸烛香钱等祭祀用火行为;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森林防灭火相关责任。

3.压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林区经营单位、农家乐、种植大户等,逐一签订防灭火责任书,督促其落实 “三有” 要求:有防灭火宣传标语、有巡护人员、有灭火器材。经营单位需定期开展隐患自查,及时清理林区可燃物,配合镇、村开展防灭火演练和宣传教育。

4.压实一线责任。镇政府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半专业(兼职)防灭火队伍,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接到火情及时上报、协助处置,组织力量参与扑救,配合灾后调查和群众安抚。村(社区)要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要求,向群众普及防火知识,提醒杜绝野外违规用火、丢弃火种,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协助组织群众疏散,配合参与火灾扑救和灾后工作。

5.压实重点时段防范应对责任。特别是要抓好春节、两会、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重要节点态势平稳。尤其是进入3月后气温迅速回升,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风险叠加,要充分汲取我县2024年“3·15”森林火灾及全市2025年3月集中多点散发火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管控。“一长三员”等森林防灭火人员要携带简易扑火工具做好日常巡护,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辖区内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落实“一对一”监护责任,由村社登记造册,监护人签字确认,严防意外用火引发火情。

(二)强化风险防范。

6.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与县气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及时接收火险等级预报,通过村社微信群、大喇叭等渠道实时发布预警信息。各村(社区)在林区制高点设置瞭望哨,配备望远镜、对讲机,实行“早中晚”三次巡查报告制度。

7.加强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进林区、进村社、进学校、进农户。连晴天气时段,通过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横幅标语、入户走访等形式,普及防灭火知识和法律法规。

8.强化暗访督导。成立镇级暗访督导组,深入村社、林区开展督查,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组织建设、责任制落实、设施建设等情况。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村社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将春防工作成效纳入村社年度考核和干部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9.加强隐患排查。对林区电力线路、输配电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联合供电部门清理线路下方可燃物;规范农业生产用火,实行“农事用火报备制”,严禁林缘100 米内焚烧秸秆、杂草;对涉林旅游点、农家乐开展禁烟禁火检查,督促配备灭火器材;对林区道路、防火隔离带进行清理,确保无枯枝落叶堆积。建立隐患台账,实行“发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三)强化救援指挥。

10.建强救援队伍。镇级组建不少于50人的应急救援队,村社组建不少于15人的兼职救援队,开展1次实战演练,重点训练火情早期处置、安全避险等技能。邀请县应急、林业部门开展“送教上门”培训,确保队员熟练使用灭火装备、掌握基本扑火战术。

11.强化物资准备。镇政府及各村(社区)要及时补充防灭火物资装备特别是以水灭火装备,常态化做好维护保养。灭火器、砍刀、2号工具等简易防灭火机具要下沉到基层,发放到一线人员手中,提升早知快处能力。

12.强化带装巡护。重要时段至少要有1/3力量开展带装巡护,加密巡护频次,充分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扩大巡护范围,发现火点、烟点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物资装备实行“以车代库”,时刻保持临战状态。要严格落实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归口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等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

13.强化联防联控。加强与毗邻乡镇之间的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工作,按照联动预案,实施联合巡逻、排查边界隐患、开展实战演练,共同提高森林火灾防范和处置水平。

14.强化科学救援。一旦发生火灾,要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经营主体、乡镇(街道)、村(社区)严格落实“135”森林火情早期处理机制,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前后方指挥部强化指挥衔接,严格落实属地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严明火场纪律,坚决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四)提升依法治火水平。

15.宣传贯彻《条例》。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将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点,在宣传教育引导各单位和个人学法、知法、守法的基础上,加大森林火灾预防阶段的执法惩处力度,营造“林火共治”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调查评估和复盘总结。要及时开展火情调查评估和复盘总结。深挖彻查预防、监管、扑救等环节的失职失责问题,做到行政、刑事、民事责任“三责同追”,切实发挥强有力的震慑警示作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多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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