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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07X/2026-00005 | [ 发文字号 ] | 树人府发〔2026〕2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保障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5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7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07X/2026-00005 |
| [ 发文字号 ] | 树人府发〔2026〕2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应急保障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5 |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7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树人镇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现将《树人镇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的2026年安全检查执法工作。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树人镇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依据国务院、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流程,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意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通过加强事故预防工作,持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迈向新高度。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力争实现2026年全镇辖区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的目标,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年度执法计划中的各项任务,并定期对执法工作进行评估。
(二)严格执法,严肃整改。
严格落实“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部曲”工作方法,提高检查质量、加大执法力度、注重执法效果。切实做到依法检查、严格执法、严肃整改,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效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三)规范行为,提高质量。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提升执法效率与水平。确保在执法过程中,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应用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填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恰当,做到无错案、无行政复议、无败诉案件。对执法行为严重违规、严重不作为或存在失职渎职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
(四)整合资源,提升效率。
加强与其他检查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执法资源。对于涉及同一家企业的执法检查,尽可能合并进行,合理控制涉企检查频率,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
四、安全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与安全执法检查时间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与装备。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树人镇现有执法工作人员16人,其中综合行政执法人员3人,行业执法人员13人。
行政执法装备:拥有执法车辆2辆、照相机2部、摄像机2部、电脑3台、打印机1台、执法记录仪1台,以及特种作业操作手持查询器、便携式烟气分析仪、便携式数字式测尘仪各1台。
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一是综合监管职责;二是行业监管职责,涵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职业卫生健康、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建筑施工、城镇房屋、农村房屋、市政与城市防涝、交通建设、燃气电力、工贸、食品药品、地质灾害、塘库堰及饮水、农业机械、森林防火等领域。
(二)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2026年全年共计365天。
周六、周日双休日全年共102天。
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共计19天。
全年上班时间:365-102-19=244天
树人镇执法人员全年总工作日:244工日/人×16人=3904工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部门行政许可192工日;生产安全(含职业卫生)事故调查和处理192工日,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举报查处192工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192工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制定备案192工日。以上各项总计960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
学习、培训、会议192工日(16人×12工日/人=192工日)、督查考核192工日(16人×12工日/人=192工日)、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丧假240工日(16×15工日/人=240工日)、包村(驻村)指导村(居)部门576工日(16人×24工日/人=384工日)、参加党群活动128工日(每月1次计算,16人×8工日/人=128工日)、宣传教育192工日等,以上各项共计1328工日。
(五)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
总工作日3904天-其他执法工作日960天-非执法工作日1328天=1616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内容
按照“三个必须”的监管原则,树人镇监管行业包括: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树人镇共有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1616工日,每月执法工作日约102.6工日,其中每月整改复查验收14.6工日,每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88工日。按2人1组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每月有134.6工日用于安全执法检查,其中120工日用于日常检查及复查,24.6工日用于专项监督检查及复查。结合检查工作进度及相关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日常监督检查及复查。
烟花爆竹零售店:共18家,1月对全部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1次检查,其余11个月每月轮流检查4-5家。
危化品经营企业:加油站1家(鸿运加油站),每月检查1次;铄鑫燃气、民利燃气每季度检查1次。
非煤矿山:1家(灵峰矿业有限公司)。因企业处于停工状态,每季度核实停工及场地安全1次。
道路交通:每月上路检查交通安全和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不少于13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家,派出所监管单位10家,一般单位139家。重点单位和派出所监管单位每年检查2次,一般单位每年检查1次。
九小场所:共113家,每年全部场所至少检查1次。按九小场所系统检查任务开展安全检查,高风险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较高风险每两月至少检查一次,一般风险每三个月至少检查一次,低风险场所每6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建筑施工安全:我镇建筑施工以农村自建房为主,平均年审批20-40户。安全检查以户为单位,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每户检查做到事前审批踏勘和事后验收“三到场”,规环办、经发办、国土所三家监督单位到场,确定建筑合法性及安全施工条件。中间建筑施工安全由规环办负责监督,每户监督到场不少于3次,即地基基础完成前检查1次,主要受力结构施工检查1次,完工验收检查1次。
城镇房屋安全:我镇城镇房屋386栋,老旧小区鸡市街1处。对D级房屋和老旧小区每季度开展1次检查,其他房屋每年检查1次。
农村房屋安全:全镇农村房屋6667栋,多数建于20世纪90年代以前,因自然垮塌和房屋宅基地复垦数量逐年减少。房屋安全监管主要依靠村社级排查,镇规环办复查,每季度开展1次日常检查,雨季开展3次专项检查。
市政与城市防涝安全:市政设施包括路灯、下水井、绿化树、花台、人行道、车行道等,每季度检查1次。
交通建设安全: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实行事前审查、事中检查、事后督查,事中检查不少于3次。
燃气电力安全:燃气公司1家,供电由2个供电所负责,燃气用户1354户,电力用户6678户,其中商用燃气户34户。对重点商用燃气户每年检查2次,其他燃气户及电力用户进行抽检。
工贸企业安全:我镇工贸企业11家,菜厂加工4家,专业合作社16家,企业规模较小,处于粗加工水平。每年检查1-2次。
食品药品安全:全镇餐饮25家、药店3家、诊所3家,每半年检查1次,其他村级卫生室每年检查1次。
地质灾害安全:我镇地质灾害点有35处,其中重点危险点6处,一般危险点28处。汛期5-10月每月巡查7-8处,其他月份巡查3-4处,一般危险点每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危险点每年巡查不少于4次;雨季开展专项检查,包括雨前宣传、雨中巡查、雨后检查。
塘库堰及饮水安全: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2座,山坪塘382处,病险山坪6座。小一型和小二型水库每月检查1次,其他山坪塘在雨季检查1次。
农业机械安全:主要为微型农业机械,季节性使用,每年检查2次。
森林防火安全:采取日常巡检和季度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日常巡检每月1次,季节性森林防火期每周检查1次。
(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月,对村居干部、小组长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建筑施工、燃气煤气知识宣传培训;
2月,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冬季道路(春运)交通安全知识和冬季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3月,开展法治宣传月街头宣传活动;
4月,对村(居)委会、部门进行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5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地质灾害、防汛防涝、应急演练;
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7月,对村居民开展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8月,对村居应急小分队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9月,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负责人开展安全知识培训;
10月,对村居安全员进行安全监管知识培训;
11月,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五进”活动;
12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冬春道路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宣传活动。
(三)综合监管工作。
承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牵头开展安全综合大检查,并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每季度最后一月牵头收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带队检查及季度工作情况。
抽查各行业安全监管对象,对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1月份抽查小加工场所1家。
2月份抽查九小场所1家。
3月抽查山坪塘1座。
4月抽查学校1所。
5月抽查小加工场所1家。
6月抽查学校1所。
7月抽查小加工场所1家。
8月抽查九小场所1家。
9月抽查学校1所。
10月抽查山坪塘1座。
11月抽查九小场所1家。
12月抽查小加工场所1个。
每季度第一个月牵头对9个村(居)、镇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督查结果与每月政府工作考核进行量化挂钩。
六、监督检查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应急总局令第77号)、国家应急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应急总政法〔2010〕183号)及各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一是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重点检查三个责任人公示、一线人员“两单两卡”、物资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应急救援、职业卫生、消防管理、宣传教育、“日周月”台账等方面情况,严格按照执法检查“三部曲”(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程序集中开展执法检查。
二是邀请专家进行“把脉”,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启动“一企一组”的工作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形成表格,分级分类进行“零容忍”整治。对于一般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应改尽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危险程度、轻重缓急,按照“五定”要求,督促限时整改;对整改无望、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提请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镇政府依法强制关闭。
(二)上报时限。
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更为细化的监管月度工作计划表。每月28日前整理档案台账并汇总,月底做好汇总上报本月计划完成情况、月度汇总表和下月月度计划表。
(三)实施要求。
在实施监督检查计划过程中,树人镇将各专项监察行动纳入常态化监察执法工作,切实与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任务相结合,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顺利完成。若因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月度计划无法完成,在上报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表的同时,需说明无法完成的原因,并将本月未完成的工作移至下月一并完成。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
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二)做到公正公平,确保检查实效。
安全监管人员在行使行政检查权过程中,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检查,将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有机结合,确保每次检查工作都能取得实效,使每一次专项监督检查都能达到教育企业、消除隐患、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的目的。
(三)端正工作态度,加强作风建设。
安全监管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察能力,努力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检查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清正廉洁”的优秀执法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