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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0XD/2020-00155 [ 发文字号 ] 三建委发〔2020〕45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建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0XD/2020-00155
[ 发文字号 ] 三建委发〔2020〕45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建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中共丰都县三建乡委员会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建乡文明实践积分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乡级各部门:

现将《三建乡文明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丰都县三建乡委员会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    

20201019      



(此件公开发布)



三建乡文明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科学合理评价文明创建效果,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内生动力,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办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文明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丰委办〔2019112文件精神,特制定《三建乡文明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文明实践积分活动为抓手,坚持循序渐进,破除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大操大办、黄赌博、等靠要等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着力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实现村(社区)

、参与对象

三建乡全体群众,参与群众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管理

积分内容及运用

(一)积分内容

文明实践积分项目包括基础类、奖励类及负面清单三类项目实行每月评定公示后积分。

1.基础类:包括讲爱国、讲卫生、讲勤俭、讲文明四类项目11项内容。

2.奖励类:包括参与志愿者服务、典型评选、学习培训、垃圾回收等活动。

3.负面清单:包括不赡养老人、违规泡酒、非法上访、黄赌毒等行为。

各村(居)可根据实际设置特色积分项目。

(二)积分运用

参与文明实践积分包括文明积分和兑换积分两类一类为文明积分,逐年累积,不参与物品兑换,作为星级评定和先进选树依据;另一类为兑换积分,进行物品兑换后按规定扣减积分。

四、活动程序

小组设置积分联络员,村级设立积分管理工作组,负责村民积分申报、记录、审等具体工作。设立积分公示榜,对每月积分情况予以张榜。积分榜上每积10分抵现金1元,但不能兑现金。

(一)成立积分管理工作组。以村()为单位,推选5名以上成员为积分管理评审委员会,负责文明积分管理、发放、登记和日常记分工作,村委负责本村积分监管工作,并及时对积分情况予以公开。

(二)坚持每周申报记录。积分申请农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向联络员申报,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参加集体组织事务的,由村组负责提供相关证据。

(三)坚持每月审核公示。村支两委、积分管理工作组每月对各组提供的积分进行审核认定,并将村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

(四)坚持及时核对奖励。积分实行累计使用,兑换后扣除相应积分,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每月对各村民的积分进行核对,对已经兑换的要做好积分清理公示。

五、积分兑换点管理

(一)规范建设兑换点。积分兑换点由各村在辖区内便民超市中选定,同时按照乡级要求规范标识标牌丰都县三建乡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兑换点)、制度牌、物品兑换台账。积分兑换点三个月与村(居)两委核对结账,兑现物品资金来源为各村帮扶资金、捐赠资金、集体经济收入等。

(二)兑换管理各村要明确专人加强兑换点物品日常管理,保障物品质量安全。同时做好兑换记录公示,确保账目清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村(社区)要把文明实践积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一体谋划实施,建立健全文明实践积分工作制度,配套完善设施设备,明确工作人员,确保文明实践积分规范有序、稳步推进。

(二)严明纪律,逗硬考核。要坚决防止走过场”“闭门造车”“弄虚作假,避免积分激励变福利,杜绝普惠制;用于积分兑换的物品,要确保兑换物品来源渠道正规,物品质量要达到要求,物品种类以日常生活、学习用品为主;要及时公布积分认定及应用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积分认定、记录、兑换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村(社区)要注重文明实践积分宣传工作,通过干部群众会议、村(社区)宣传栏、村村响等形式广泛开展,切实提升村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乡党委,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根据试行情况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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