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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62A/2026-00012 | [ 发文字号 ] | 栗子府发〔2026〕19号 |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3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62A/2026-00012 |
| [ 发文字号 ] | 栗子府发〔2026〕19号 |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3 |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3 |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到户产业奖补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
为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增收,依据《关于调整2025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项目资金指标的通知》(丰财农〔2026〕12号)资金安排,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到户产业奖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为在家发展产业的“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共123户),具体包括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低收入脱贫人口。
二、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可用于补贴“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等庭院经济所产生的成本费用。
三、补助标准
按照“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的原则,各村(社区)严格依据产业奖补标准(见附件),结合每户产业发展情况测算奖补金额,严禁简单发钱发物。每户每年累计奖补金额不超过5000元。
四、实施流程
遵循自愿原则,由农户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交村(社区)核实,经乡级验收后,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奖补资金。同时,在村(居)务公开栏、村(社区)内人口集中点及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实施过程中应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建立奖补台账,并对项目真实性、过程规范性、拨付及时性开展核查。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政策。各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应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指导服务,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提低增收重点对象”积极发展产业,为稳定增收打下基础。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务必认真核实申请资料,不得对当年已享受奖补政策的产业重复发放资金,也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奖补资金。乡、村两级要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严肃执纪问责。奖补对象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按规定取消其补助资格并追回财政资金。相关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或存在优亲厚友、瞒报虚报、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惩。
附件:2026年到户产业奖补标准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