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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85 | [ 发文字号 ] | 江池府发〔2022〕57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2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85 |
[ 发文字号 ] | 江池府发〔2022〕57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2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4 |
江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全镇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全镇消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镇消防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镇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面实施丰都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统领,从强责任、强治理、强基础、强救援四个方面协同发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运行机制
1﹒全面落实党政“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安全定期报告的机制,常态化运行消防安全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等工作模式。落实《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强化对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的约谈警示。优化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开展年度消防工作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范畴。
2﹒主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消防安全全面融入行业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查督办和约谈提示,每月分析形势、每季度召开会议、每年组织考评。各相关跟踪推进消防安全遗留隐患整治,持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培育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开展年度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全行业消防安全形势评估、组织一次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开展一次行业性消防安全明察暗访、举办一次行业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
3﹒督促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全面运用《火灾风险自查指南》《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建立完善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提高“四个能力”建设。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管理。全面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持续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达标创建活动。火灾高危单位严格落实年度消防安全评估制度,依法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4﹒强化消防工作统筹协调。加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建设,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实体化运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配强工作力量,实现专人、专岗、专责,更好发挥统筹指导职责。强化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职能,落实季度例会、会商研判、督查督办、警示约谈等制度,加强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典型火灾事故提示警示,牵头各相关站办所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联合宣传、联合培训、联合督导。
5﹒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模式,逐起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启动延伸调查,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及时跟进调查处理结果,对开展延伸调查的火灾事故开展“回头看”,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不断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攻坚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6﹒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丰都镇高层 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镇各相关站办所以“三深化、四巩固、三提升”为重点,深化消防设施、“生命通道”、用电用气整治,巩固可燃雨棚和防护网拆改,提升日常管理、安全素质、综合保障能力,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法制化、标准化、数字化管理。
7﹒强化厂房库房消防专项整治。经发办、应急办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综合采取“拆、搬、改、关”等措施,“清单化、台账式”推动隐患问题整改销案。规环办要把好源头关,严肃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镇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重点监管,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8.推进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镇相关站办所严格按照整治任务分工,集中整治前期排查发现的违规设置其它场所,违规住人,采用可燃材料装修 ,改变原有使用性质、功能,改变防火、防烟分区,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等突出问题,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问题,加强会商研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开展联合执法。对未依法取得消防审批手续的,规环办依法限时督促整改。
9.实施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对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开展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雨棚;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或居住区域内各房间未完全分隔;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区域内设置的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等突出问题,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
10.强化重点对象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立足“两个根本”,针对大型商业超市综合体、餐饮住宿、养老机构、学校、卫生院等传统高风险,以及燃气、老旧商住楼、易地搬迁、疫情防控等关系民生民安的场所,分析研判风险,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项治理,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标准化创建。加强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相关站办所挂牌督办要求,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抄告通报、警示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整改,镇安委会将每季度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11﹒抓好重要节点火灾防控工作。紧盯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西洽会、智博会等重大活动,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提升火灾防范等级,加强形势预研预判,提前发布针对性风险提示,加大不放心区域、不放心场所和高风险对象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力量对涉会、涉节场所实施重点监护,确保社会面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活动场所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扎实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12﹒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镇相关站办所根据本地国土空间规划完成消防规划修编,同步推进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设施、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村寨改造等工作,全面推进“一村一站”建设试点,规划建设乡镇、农村消防器材配置点、消防取水等设施。
13﹒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开展消防安全调研评估,将消防安全纳入基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范畴。鼓励各村(社区)采取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质效。做实社区消防工作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14﹒完善消防安全监管机制。镇综合执法队持续开展消防委托执法,在赋权或委托范围内依法履行消防行政执法权限,健全消防行政执法责任 制和执法工作制度,实施消防执法“清零”行动。派出所成立消防专管办公室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受消防救援机构委托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开展社区居民和监管对象从业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健全风险隐患“吹哨人”制度,发动群众查找、报告身边火灾隐患。
15﹒提升火灾防控智能化水平。继续在小单位、小场所、群租房、农村自建房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家庭,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漏电保护装置等设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16﹒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做好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扎实抓好《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宣贯工作,切实加强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消防知识墙,大家一起刷”活动。
(四)全面提升灭火救援综合能力
17﹒加快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江洋社区、五松村两个微型消防站年度建设任务,配齐救援人员和器材装备,稳步推进现有消防装备升级换代。
18﹒深化专业力量队伍建设。逐步推进江池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规划装备配备,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动机制,提升多部门、多力量协同作战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各村(社区)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消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村(社区)、各相关站办所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地、本行业消防工作年度目标和任务,并纳入重点工作同步推动、统筹推进,建立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定期进行梳理盘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村(社区)、各相关站办所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相关考核范畴,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和警示约谈。对发生较大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