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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6-0007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7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7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6-00075 |
| [ 发文字号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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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7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7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根据“三定”职责和《丰都县县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丰委办〔2021〕44号)有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将县住房城乡建委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内容公布如下:
一、负责城镇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拟订城镇排水、污水处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牵头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给排水科)
二、负责完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制度,并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实施,配合县生态环境局控制施工噪声。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布点管理。配合县生态环境局督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质安科、质安中心)
三、指导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发展装配式建筑,负责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规划设计科)
四、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投融资项目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工作。(质安科、质安中心、规划设计科)
五、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质安中心)六、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各乡镇(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容环卫科)
七、指导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设施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建筑渣土密闭运输监管、城市建筑渣土消纳场规范化管理并避让环境敏感区域、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容环卫科)
八、负责全县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与县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负责露天烧烤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执法支队)
九、指导实施城市道路噪声扰民路段隔声屏安装、降噪路面改造和降噪绿化带建设。(市政科、绿化科)
十、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和城市节水工作。按规定推进城区取水口优化布局调整。督促供水企业落实饮用水保护区巡查报告制度,加强城市水厂应急防范措施建设。牵头建立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城市水厂应急处置等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督促生活垃圾填埋场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的城市饮用水应急保障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区域内的供水应急保障、水域清漂等工作。(给排水科、市容环卫科)
十一、督促市政、环卫车使用排放达标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市政科、市容环卫科)
十二、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噪声污染、光污染等监督管理。负责推广市政领域的绿色照明。(市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