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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5-001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5-001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4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度美丽宜居示范村庄设计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2〕18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美丽宜居示范村庄设计费项目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改善我县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为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庄提供指导。
(二)项目资金情况。县级财政资金16万元,已拨付16万元,执行率100%。
(三)绩效目标。完成南天湖镇鹿山村、青龙乡青天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庄设计。
(四)主要职能职责。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为:
1. 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农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
2. 负责村镇建设有关补助资金的计划分配、监督管理。
3. 指导村镇历史建筑、传统风貌的修复建设。
4. 指导推广村庄建设技术标准和通通图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下达资金计划金额16万元,已拨付16万元,执行率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投入:下达资金计划金额16万元,已拨付16万元,执行率100%。
2.产出:完成南天湖镇鹿山村、青龙乡青天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庄设计。
3.效果:社会效益:有效改善农户居住环境。可持续影响时限:长期。社会公众满意度:满意度达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无。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