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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094458081/2020-001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458081/2020-001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丰都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当前,全县烟花爆竹即将进入销售旺季,按照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保全年目标任务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深入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乡街”)、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存在的安全风险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牢牢抓住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认真安排部署,在强化责任、严格执法、管控风险上做深做实,有力推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运输、燃放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二、严格全程监管,深化安全整治

(一)严把经营安全关。

各镇乡街要严把烟花爆竹经营准入关,在科学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布点许可工作的基础上,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按照《烟花爆竹经营管理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规定,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环节要严格落实“六严禁”,重点排查治理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库房及零售店点超量超规格超范围储存、消防措施不到位、未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配送制度等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事故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治理、挂牌督办。

烟花爆竹零售环节要集中排查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问题,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坚决关闭取缔。

(二)严把运输安全关。

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最大限度地挤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违法犯罪活动空间。要从严审查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单位、车辆、人员资质及《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等申报材料,凡申报运输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核发运输许可证;要按照规定及时将经许可的道路运输信息通报给交通部门,以形成运输全过程管控合力。

交通、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及公安机关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路面检查,在入丰高速路口以及国道、省道等交通要道,依托设立的检查站(点),加大对过往货运车辆抽检频次,特别是要加大对湖南、江西、四川来丰的各类厢式货车、面包车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查缉违法运输烟花爆竹活动。

交通、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及公安机关要突出查处重点,对车辆、人员不具备资质,超载、超速;无证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非危险品运输车运输、违反许可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把质量安全关。

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把进货检查验收关,杜绝经销无生产企业名称、无生产地址、无燃放说明的烟花爆竹产品。要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凡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等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把燃放安全关。

公安机关要牵头做好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质量过关的烟花爆竹,禁止购买、燃放摔炮、拉炮、砸炮等炸感度低,极易发生燃烧、爆炸,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强化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意识。

要加大检查整治力度,要以人口密集的公共区域为重点,加强风险排查和管控,落实禁、限放措施。要严格大型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的审批管理,强化元旦、春节等燃放集中时段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燃放安全。

三、严格监管执法,重拳“打非治违”

当前,我县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仍然数量大、涉及面广、隐蔽性强,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烟花爆竹经营旺季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打非”力量,强化“打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打非治违”工作。

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张贴宣传标语、发布信息提示、开展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打非治违”工作内容、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让广大群众能识别、愿举报、会举报,形成政府广泛宣传、群众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要完善部门联动、案件移送、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采取联合执法、明察暗访、设点蹲守等形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群体的排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零售店和企业要依法停业整治、挂牌督办,对无证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违反烟花爆竹市场流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规定的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严格查处,坚决取缔。

县安办将对各镇乡街、各相关部门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根据情况适时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力而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责问责。

丰都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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