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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30A/2022-001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5-0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30A/2022-001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5-07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乡村医生专项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为推进新医改顺利实施,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完善村级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8月22日《印发了重庆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2】93号)。该通知明确了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实行专项补助,要求各区县按乡村医生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调整。
2.项目实施情况
我县从2012年起对全县乡村医生执行了专项补助,每年按注册乡村医生人数每人4800元的标准申请财政专项安排,并如实兑现给了乡村医生。该项目的实施,对稳定全县乡村医生队伍起到了重要作用,村村有乡村医生,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基本有保障。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21年1月县财政下达了我县2021年度乡村医生专项277.44万元,其中:县级财政277.44万元。我委于2021年11月全部拨付到了30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2021年12月全部考核兑现给了辖区内乡村医生。2021年全年支出277.44万元,无资金结转结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投入
时效目标: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1-12月
成本目标:投入总额:277.44万元
2、产出
数量目标:补助人数:全县578名乡村医生
质量目标:补助覆盖率:100%
3、效益
经济效益目标:农村居民看病费用逐年下降
社会效益目标:农村居民就医安全率逐年提高。
可持续影响目标:农村居民期望寿命逐年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农村居民就医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12月25日,成立乡村医生专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李飞
副组长:蒋自富
成 员:向兴国、李林、熊治国、陈勇
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科。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2年1月15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21年乡村医生专项补助项目资金277.44万元,全部由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全部发放给578名乡村医生。投入资金277.4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我委制定了乡村医生专项补助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考核方案检查考核兑现乡村医生专项补助。
(三)产出
2021年补助乡村医生人数578人,人均补助金额4800元,达到了市政府要求的补助标准。
(四)效果
1、社会效益:稳定了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保障,小病不出村的目标逐步得到实现。
2、社会公众满意度:经调查2021年基层群众满意度达90%,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乡村医生专项补助项目的实施是缓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的根本举措,县政府高度重视,县财政资金落实到位,项目实施顺利。
(二)存在问题
市政府渝府发【2012】93号文件要求,乡村医生专项补助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我县从2012年起至今仍执行每月400元的标准已达9年,物价指数9年来已上涨不少,现在还按每月400元标准发放乡村医生专项补助有点过低,应按文件精神作适当调整。
(三)意见或建议
建议将乡村医生专项补助标准调整为每月600元。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