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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30A/2022-0012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5-0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30A/2022-0012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5-07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为推进新医改顺利实施,缓解基层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2011年9月起我县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即使用基本药物,对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为完善村级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8月22日印发了重庆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2]93号)。该通知明确了村卫生室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区县应当给予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按村卫生室所在村的户籍人口数给予补助,人口数低于1000人的补助金额不低于8000元/年;人口数1000-2000人的补助金额不低于10000元/年;人口数2000-3000人的,补助金额不低于12000元/年;人口数在3000人以上的补助金额不低于12000元/年。
2.项目实施情况
我县所有村卫生室从2011年9月起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按要求使用了基本药物,到目前为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已达到90%以上,大多数药品从市药交所平台进行采购,要求除中药饮品外的所有药品都实行零差率销售,农村居民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21年1月县财政下达了我县村卫生室2021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385.9万元,其中:县级财政122.9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82万元,市级补助81万元。我委于2021年11月全部拨付到3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2021年12月全额考核兑现给各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当年无结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投入
时效目标: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1-12月
成本目标:投入总额:385.9万元
2、产出
数量目标:补助单位:全县323个村居委卫生室
应补助乡村医生人数:578人
质量目标:补助覆盖率:100%
成本指标:乡村医生平均补助:6676元。
3、效益
经济效益目标:农村居民看病费用,逐年下降。
社会效益目标:农村居民就医安全率,逐年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农村居民就医环境,逐年改善。
可持续影响目标:农村居民期望寿命,逐年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基层群众满意度达70%以上。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12月25日,成立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李飞
副组长:蒋自富
成 员:向兴国、李林、熊治国、陈勇
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科。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2年1月15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21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385.9万元,其中:中市263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22.9万元,共计385.9万元,分别投入到494个村居委卫生室,投入资金385.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我委2012年印发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丰都卫生发〔2012〕258号),2019年对丰都卫生发〔2012〕258号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重新印发了《丰都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丰都卫健康发〔2019〕271号),并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考核兑现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三)产出
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品规达到100%,并实行了零差率销售。
(四)效果
1、社会效益:农村居民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农村居民就医安全率得到提高。
2、社会公众满意度:经调查2021年基层群众满意度达70%,达到年初设定的目标值。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2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存在问题
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都是单干,财务制度难以健全,是否真正实施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很难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其监督很难。
(二)意见或建议
建议村卫生室只要求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对其是否实行零差率销售不作硬性规定。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