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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30A/2022-001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30A/2022-001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项基本的奖励制度,旨在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面临的生产生活困难及养老难题,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国家改革发展红利。该项目目前主要依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6号)、《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7号)等文件要求立项

2.项目实施情况。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自2004年立项以来,由最初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扶助演变为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扶助,并把半边户农村户口一方纳入奖励扶助。目前资金标准为独子和双女家庭父母1080元/人.年,独女家庭父母1560元/人.年。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奖励扶助资金由中、市、县三级资金分比例承担(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41号)。2021年,中、市共划拨我县奖励扶助资金112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0万元。实际使用奖励扶助资金1207.044万元,结余资金3.95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目标人群资格认定程序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奖励扶助新增、公示、归档及年审工作;二是严格按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与监督评估“四权分离”管理机制运行,确保奖励扶助政策执行公平公正;三是及时兑现奖励扶助资金,确保当年8月31日前资金拨付和发放到位,并且无资金未发放或错发情况;四是复查清退21人(关网后复查清退,未发放资金),涉及资金27960元;另核查追缴往年错发资金3240元(双路2人,三合1人),已全部追缴至县财政代管资金专户。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12月25日,县卫健委成立2021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李飞

副组长:胡鹤

成  员:向兴国、李林、李淑蓉、陈勇

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科。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2年1月19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21年本项目资金预算投入121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1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严格执行“四权分离”管理机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委托农商行发放资金,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支持、互相制约、四方联动。

(三)产出。

2021年系统平台奖励扶助人数为9965人,网下实际享受奖励扶助人数为9944人,共计发放资金1207.044万元,资金使用率99.67%。网上网下数据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关网后复查清退21人,未发放资金。

(四)效果。

社会调查公众满意度在95%以上。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错报、漏报情况,但在资金发放前通过复查清理及时修正和补增,未出现资金错误发放情况,资金也按时拨付和发放。自评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1.强培训、强宣传,让基层计生干部和广大群众熟悉和知晓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是提升政策覆盖率和群众知晓率的重要手段。

2.严审查、严督导,把好新增审查关和年审退出关,切实做到应享尽享、不错不漏,是确保奖励扶助政策公平、公正执行的有效措施。

(二)存在问题。

1.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部分基层党委政府对计生工作的重视度明显下降,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有人干就行,纳入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已没必要。加之人员更换频繁,办事人员不足,兼职、临时或抽调村居人员干事现象较为普遍,这些都严重影响计划生育扶助制度项目以及其他计划生育基础业务工作的完成质量。

2.奖励扶助政策资金标准长期未作调整,重庆市自2009年后就再未变动过。而且政策覆盖人群仅限于农村户口人员,这不仅与当前“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的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不匹配,还会因城乡户口性质难判断造成政策执行偏差,也容易造成“转户居民5年过渡期扶助政策”执行口径不统一。

(三)两点建议

1.加强领导重视及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考核力度。不能因“二孩政策”放开了就放松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一切工作,应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及“一票否决”制度,根据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新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并严格考核,切实改变当前“计划生育工作无人愿干”、“计划生育服务水平跟不上”的状况

2.适时调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政策条件一是取消“农村户口”性质界定条件,改制度名称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并用“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取代原“农村户口性质”界定条件。二是将购买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无业人员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增发退休金、养老金对象范围,填补原城镇无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奖励政策“真空”。三是按照《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财教〔2011〕622号)要求,适时调整奖励扶助资金标准(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累计增长幅度达到超过30%时启动调整机制)。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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