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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4-00065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4〕27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4-00065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4〕27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丰都回山坪扩建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国能重庆市丰都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0MACCW90W01)提交的丰都回山坪扩建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编码:2203-500230-04-01-129248)和《丰都回山坪扩建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丰都回山坪扩建分散式风电项目为扩建项目,风电场规模为小型,主要由风电机组、35kV升压站、集电线路和道路工程四部分组成。建设安装5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1.25MW。升压站为新建135kV升压站,集电线路为新建18.35km集电线路,道路工程为新建5.81km的场内道路。

本工程占地面积共计13.43hm2134300m2),其中:永久占地0.65hm26500m2),临时占地12.78hm2127800m2)。

本工程土石方挖方量为37.52m3(包括表土剥离2.65m3),填方量为20.06m3(包括表土回覆2.65m3),区间调配量0.24m3,余方量为17.46m3。余方全部运至石柱大堡梁风电扩建项目1#弃渣场堆放,平均运距约15km。工程开工时间为20246月,完工时间为20256月,总工期12个月。工程总投资2.0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为0.34亿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43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507.9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37.8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270.15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96.83万元,植物措施40.84万元,监测措施费22.0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0.30万元,独立费用47.11万元,基本预备费14.2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80万元(188020.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弃渣场等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请收到本许可文件1个月内,向国家税务总局丰都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88020.00元(联系电话:70606727)。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之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丰都回山坪扩建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丰都回山坪扩建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丰都县水利局

2024410

附件1

丰都回山坪扩建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丰都回山坪扩建分散式风电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市)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涉及县或个数

丰都县

项目规模

本风电场工程规模为小型,拟安装5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1.25MW。

总投资(万元)

20100

土建投资(万元)

3400

动工时间

2024年6月底

完工时间

2025年6月底

设计水平年

2026年

工程占地(hm2)

13.43

永久占地(hm2)

0.65

临时占地(hm2)

12.78

土石方量

(万m3)

项目组成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风电机组

10.86

6.24


4.61

升压站

1.18

1.12



集电线路

3.20

2.98


0.32

道路工程

20.51

7.86


12.53

施工生产生活区

1.77

1.86



合计

37.52

20.06


17.46

重点防治区名称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中山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类型

黄壤土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13.43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1310

新增水土流失量(t)

1143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挡护率(%)

90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风电机组防治区

主体设计:

M7.5浆砌片石排水沟长774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26万m3

土地整治7384m2

表土回覆0.25万m3

主体设计:

喷播植草2706m2

方案新增:

栽植马尾松7384株

撒播种草0.74hm2

方案新增:

编织土袋挡土墙137m

覆盖防雨布4310m2

升压站防治区

主体设计:

M7.5浆砌片石截水沟140m

M7.5浆砌片石排水沟180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10万m3

土地整治972m2

表土回覆0.04万m3

主体设计:

景观绿化150m2

挂网喷播植草375m2

方案新增:

撒播种草0.10hm2

方案新增:

临时沉沙池2个

覆盖防雨布700m2。

道路工程防治区

主体设计:

M7.5浆砌片石排水沟5016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1.65万m3

土地整治31678m2

表土回覆1.53万m3

主体设计:

挂网喷播植草35516m2

喷播植草15012m2

方案新增:

栽植马尾松31678株

撒播种草3.17hm2

方案新增:

临时沉沙池18个

覆盖防雨布11000m2

集电线路防治区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49万m3

土地整治19700m2

表土回覆0.59万m3

方案新增:

栽植马尾松19700株

撒播种草1.97hm2

方案新增:

覆盖防雨布3900m2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15万m3

土地整治5400m2

表土回覆0.24万m3

方案新增:

栽植马尾松1700株

撒播种草0.17hm2

方案新增:

临时排水125m

临时沉沙池1个


表土堆场防治区

方案新增:

土地整治9370m2


方案新增:

撒播种草0.94hm2

方案新增:

临时排水664m

临时沉沙池10个

编织土袋挡土墙260m

覆盖防雨布9370m2


投资(万元)

主体设计:58.18

方案新增:96.83

主体设计:179.62

方案新增:40.84

方案新增:30.30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507.95(方案新增270.15)

独立费(万元)

47.11

监理费(万元)

5.61

监测费(万元)

22.04

补偿费(万元)

18.802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隆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国能重庆市丰都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305000327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30MACCW90W01

法定代表人

代数

法定代表人

贺宇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203号

地址

重庆市丰都县太坪坝乡双流坝村1组72号1幢

邮编

401147

邮编

408200

联系人及电话

贾桃涛 13527393879

联系人及电话

周小磊/13368413373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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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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