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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0-00170 [ 发文字号 ] 丰市监文〔2020〕17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2-25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0-00170
[ 发文字号 ] 丰市监文〔2020〕17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2-25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县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19年3月份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经验,按照“以法治促发展、靠法治保稳定、用法治惠民生”工作思路,深入地开展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1.我局在2019年3月挂牌成立之初,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制定我局2019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制定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坚持每季度定期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与本单位业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在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和企业“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持续拓展改革实效,逐步纳入印章备案、海关报关登记等证照,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企业往返窗口次数。截至2019年12月底,已累计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1193份。试点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推进部分个体工商户免予登记,进一步便捷市场准入,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2.大力推动注册登记便利化。有序实施全程电子化企业网上登记,通过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外网反馈的模式变“群众跑路”为“数据跑腿”,有效降低企业准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远程登记系统工作站,构建“授权+委托+远程”的登记模式,部分外资登记事项可在当地实现办理。推行市场主体简易退出机制。截至2019年11月底,23户企业和2080户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65户企业进入简易注销程序。

3.切实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并公开标准化服务指南,推动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大力推行“四办服务”机制,践行“网上办”“马上办”“随地办”“辅导办”,98%的市场监管登记事项可实现当日办结,所有市场监管登记事项可实现三个工作日办结。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到52092户,注册资本(金)总额达358亿元,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三)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1.全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通过短信提醒、上门催报、设立流动服务站等形式提醒督促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年报义务,切实开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状态管理工作,提升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意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充实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库。2019年以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在全县建立综合执法小组11个,抽取市场主体1629户开展抽查,发现问题383户。

2.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以《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施行为契机,加强部门衔接与沟通,狠抓企业信用信息征集,20余个部门实现了信息交换。2019年以来,对外征集信用信息3000余条,整理上报数据1000余条,近3年征集企业信用信息累计13000余条,打印信用报告300余份,信用信息在银行信贷业务及管理、领导干部的个人核查、工商联常委以上法人确立等领域实现广泛应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格局逐步形成。

3.全力维护公平市场环境。积极开展打击违法食品、打击网络传销、危爆物品专项整治,以及打击制假售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民生领域,对食品药品、消防产品、建筑材料、特种设备等商品进行产品质量监督,营造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市场氛围。2019年以来,对食品、药品、消费用品、学生用品、儿童服装、成品油等抽检商品达1680余组,并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处;我局今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60余件,涉案金额达550余万元,有效遏制了制假售假、消费欺诈、不合格食品等经济违法行为,努力打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履行依法办案程序。将依法办案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注重办案程序和规则,从案源管理、立案、调查、强制措施、告知等环节规范执法办案,严格执行亮证、调查、制作文书、告知救济方式等规定程序。制定《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规则》《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制度》执行案审会制,规范自由裁量,及时开展案件回访,完善行政相对人监督、举报不当行政执法的权利和途径的方式的告知制,确保执法办案依法依规进行。

2.严格案件评查标准,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积极办理复议案件。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全面、规范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案件新版法律文书。及时出台《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规则》。县局将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年终由县局执法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对县局行政处罚的执法质量,采取网上随机抽卷、组织评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办案机构和相关办案人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19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2件已经撤回申请、1件驳回申请人的申请,无行政诉讼案件。

3.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该公开的都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机制,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的权利,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创造条件。

4.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有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履行其监督决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严格执行国家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我局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共15件。

(五)构建消费维权共治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1.不断完善消费投诉体制建设。深化12315体系和消委会消费投诉体制建设,按照消费维权“网络化、全覆盖、零距离”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12315”进商场、超市、学校、企业、农贸市场活动,在企业组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22个,在各乡镇、社区组建“12315联络站”69个,畅通维权渠道,提高维权效率。同时,以县消委会为中心在高镇、社坛、名山等乡镇设立消委分会,畅通消费者进门投诉服务。开通消费投诉微信公众号,方便消费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诉。在各行业中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创新消费维权体系。

2.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意识。围绕消费年主题和新形势下消费维权热点,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老年消费、互联网消费等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消费者代表到自来水公司、母婴店进行消费体察活动,“零距离”感受各行各业的工作情况,强化消费维权社会监督。每年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提高消费维权意识。

3.不断强化诚信经营意识。做好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将不正常经营状态的市场主体列入异常名录库,及时纠正市场主体的不诚信行为。

(六)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听取意见制度。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制定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如在认定丰都县知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时,充分征求经信委等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群众意见。落实“局长接待日”制度,听取意见建议。

2.落实重大行政决定领导班子讨论制度。结合实际,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后,以办公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提高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截至2019年12月底,共召开办公会20余次,讨论决策重大事项50余件。

3.强化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县局法制科配备有公职律师1名和专职法制工作人员2名,执法大队配备兼职法制员各1名,10个市场监管所各配备兼职法制员1名,保障全局法制运作基础。落实公职律师的履行职能机制。一是在决策中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参与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事务。根据要求,对本局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公职律师必须参加“案件讨论会”参与讨论,发表意见。涉及本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职律师需全程参与,并就案件提出意见,对案件过程中的文书把关审核。

(七)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法规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食品科、药品科等科室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法制科,负责全局法治宣传教育日常指导工作。我局成立以来,领导小组召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指导、推进全局法治宣传、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

二是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县局领导班子依托中心组、业务工作会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自成立以来,县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2次以上。同时,县局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要求全体干部关注“中国普法”“丰都普法”微信公众号,学习新法新规,积极参与各类知识竞赛活动,拓宽法律视野。我局自成立以来,县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县法制讲座、执法培训、网络学习、红盾大讲堂等培训1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效促进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三是积极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认真按照县普法办关于普法宣传的活动安排,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等纪念日、“三月法治宣传月”等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我局自成立以来,我局组织开展大型集中法治宣传2次,共发放各种法治宣传材料1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同时,充分利用丰都电视台、华龙网、《丰都报》、丰都手机报等媒体,不断开拓宣传载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丰都电视台开展宣传2次,通过《丰都手机报》报道工作动态20余条。充分利用新兴网络媒介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等特点,开设“重庆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微博和“重庆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平台,及时向公众发布我局工作动态、消费警示、法律法规的新变化等信息200余条。

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法律八进”活动,积极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利用设立登记、监管巡查、行政指导等时机,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中介”“法律进社区”等活动,深入校园、企业、服务对象中去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广大经营者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针对成品油经营户开展行政指导,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走进校园向学生讲解消费维权知识,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普及运用。在车站、火车站、人流聚集地设立现场宣传点,通过动漫视频、宣传展板、传单等形式,进行微型企业政策宣传。我局自成立以来,在监管巡查时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工商法律法规传单逾万份,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守法自律。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机构改革后,执法力量亟待整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亟待提高。

我局自2019年3月挂牌成立以来,面临业务门类多、责任大,而需要执行的法律达380余部,存在执法力量整合还没有完全融合,基层市场监管所的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的问题我局将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适应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先照后证”的改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及建议。

1.进入门槛容易经营难。一些企业所从事的经营范围本来需要其他行政部门审批,获得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先照后证”改革措施为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但企业在办理相关后置许可时发现自身并不符合从事该经营范围的条件,无法获得审批许可,按照规定企业就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像这种已经注册但不能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怎么办就成了一大问题。其次,在实施“先照后证”后,很多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也就是说市场监管部门先核发营业执照后再办理行政审批,这样就容易出现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与后置审批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情况。如市场监管部门管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将经营范围核准为“安装及销售管道燃气”,但审批部门许可时核定的经营范围却为“销售管道燃气(天然气)”,这样就导致了营业执照范围与许可范围不一致的情况。如果经营者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就无形中增加了经营者的负担。因此,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重点宣传“先照后证”改革的目的、意义以及前置后置行政审批的事项目录,让广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对项改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为“先照后证”改革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部门协同配合缺乏。“先照后证”改革不仅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事,还涉及相关的行政审批部门。只有部门之间,互相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才能确保改革顺利实施。但在实施中,部门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存在推诿的现象,并没有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好自身职责。针对部分部门监管职责不明的现状,可由上级政府及时出台落实监管责任的文件,对各个部门涉及变化的监管职责予以明确,将详细的监管责任分解到各个部门,确保各个部门均住所出现行使权力,防止部门之间因责任不明确而导致监管盲区。

3.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未跟进。“先照后证”改革是按国务院和原工商总局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的各地各部门,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改革中涉及的一些事项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执行中不免有行政行为风险。一旦在注册登记和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追究责任时,到底以规范性文件为准还是以法律法规为谁。因此,要加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与“先照后证”改革不一致的法律法规,做到改革与法律法规修订同步进行,使“先照后证”改革有法可依。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以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四个意识”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我局全面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政府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四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建设,在岗前要进行严格的培训与教育,上岗后也要定期的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做到与时俱进,保证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与专业性,使他们能够胜任其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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