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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2-00097 [ 发文字号 ] 渝丰都市监处字(2022)312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发布日期 ] 2022-12-09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2-00097
[ 发文字号 ] 渝丰都市监处字(2022)312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发布日期 ] 2022-12-09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丰都市监处字(2022)312号)

丰都县辉同副食经营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丰都市监处字(2022)3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于2013年6月14办理了营业执照,在重庆市丰都县龙河镇龙河路416号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至本局2022年

9月27日现场检查查获时止,当事人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时清

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致使下列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依然在店内货架上摆放销售:规格为108克/袋的

“乐畅”食用小苏打(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9袋,购进价格2元/袋,销售价格为3元/袋,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0年3月23

日;规格为210克/袋的“好人家”青花椒鱼调料4袋,购进价格7元/袋,销售价格为8元/袋,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0年7月

28日;规格为160克/袋的“秋霞”香辣小龙虾佐料13袋,购进价格5元/袋,销售价格为6元/袋,保质期16个月,生产日期2021年

3月8日。 上述3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137元,本局于2022年9月27日依法予以扣押,无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25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18

处罚机关: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11500000MB17643950

信息更新时间: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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