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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4-00186 | [ 发文字号 ] | 丰委农组〔2024〕9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1 | [ 发布日期 ] | 2024-09-10 |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4-00186 |
[ 发文字号 ] | 丰委农组〔2024〕9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1 |
[ 发布日期 ] | 2024-09-10 |
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收回丰都县农村饮水安全武平“一改三提”工程项目资金并重新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决定收回丰都县农村饮水安全武平“一改三提”工程项目财政资金429.191366万元重新安排到2024年“两类群体”就业创业补贴项目。具体资金计划情况详见收回财政资金重新安排预算表。
请重新安排资金的实施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于9月1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批。要严格落实《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认真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等制度规定,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要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切实履行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务必在9月2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附件:1.收回项目资金重新安排预算表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3.2024年“两类群体”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分配表
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