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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4-00143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4〕17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8-07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4-00143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4〕17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07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2024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根据《重庆市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现将《丰都县2024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附件5自主组织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截止期限为2024年8月15日。

特此通知。

(联系人:蒋林,联系电话:13996808101)

附件:1.丰都县2024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

2.丰都县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申报表

3.丰都县2024年家庭农场项目建设申报表

4.丰都县2024年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模版)

5.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丰都县2024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政策不折不扣有效落地、项目实施建设见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合作经济处《关于做好〈重庆市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的提示》文件,结合下达我县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编制《丰都县2024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实施。

(二)项目建设任务

一是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全县支持农民合作社不少于4个,家庭农场不少于4个。二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指导。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是重点升级改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老旧设施设备,补齐农业设施生产短板,提升设施装备智能化水平,应用先进设施设备和信息化技术,提高设施农业生产质量、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保障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二是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指导。

(四)项目支持对象和基本条件

项目主要支持产业发展较好、示范带动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本条件:

1.正常经营的县级(含)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2.正常经营并在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中登记赋码的家庭农场;3.申报主体具有合法的土地与环保手续;

4.拖欠农民土地流转租金、异常名单主体一律不得申报;

5.申报主体3年内不能重复申报;

6.主体申报的建设内容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中央补贴政策重复支持。

二、项目投资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丰都县2024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资金54万元。一是采取奖补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给予支持,全县支持不少于4个农民合作社,每个农民合作社奖补6-8万元;全县支持不少于4个家庭农场,每个家庭农场奖补2-5万元;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奖补不超过20万元。二是支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指导。

(二)项目投资标准

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由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根据自身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申报,县级评审通过后确定。申报主体自筹部分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自筹部分与财政补助部分按同等标准验收合格视为项目验收合格。

(三)资金补助方式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经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开展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根据审核报告进行补助,按照“先建后补”方式直接补助到主体账户。

三、项目实施程序

(一)主体自愿申报

各乡镇街道加强宣传,负责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做好申报工作,各申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向乡镇街道自愿申报,提交书面申请及佐证材料。

(二)乡镇推荐

各乡镇街道负责申报主体核实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

(三)专家评审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对乡镇街道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拟支持主体及建设内容。

(四)网上公示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将通过评审,项目拟支持主体农业产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五)项目批复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委下达正式建设批复文件。

(六)项目建设及管理

各乡镇街道按照项目批复,及时组织各主体开展建设并加强监管。各主体要严格按照此次批复内容实施,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如有不可预见事项,需按照程序报县农业农村委批准,履行好建设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建设资料收集整理。项目建设完成由乡镇街道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由乡镇街道向县农业农村委申请复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委组织县级验收后,可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开展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监管等全过程,一旦发现违规、隐瞒、虚报等申报情况,取消项目建设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动员指导辖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申报工作,认真开展现场核实,做好审核推荐、组织建设、完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附件2

丰都县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申报表

申报单位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信用代码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示范级别

社(成)员数

主导产业

规模

其他产业

规模

2023年经营性收入

万元

2023年带动农户收入

带动农户   人 

人均增收  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主要包括运营基本情况、产业发展分布情况、内部制度及财务规范管理情况,收益分配及联农带农情况、品牌建设及获奖荣誉情况等)

申报单位法人意见

我承诺,各项申报资料真实有效,申报建设内容均属新建,建设内容未申报、未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如有违规、隐瞒、虚报等申报情况,自愿放弃其申报及建设资格,已拨付的补助资金自行全部退回并承担相应责任。特此申报。

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审核推荐意见

用地审核:

经现场审核,该社符合申报条件,资料真实有效,审核通过,推荐申报。

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审复核意见

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3

丰都县2024年家庭农场项目建设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农场主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主导产业

规模

其他产业

规模

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

2023年家庭农场总经营收入

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

家庭成员

常年雇工

家庭农场简介(主要包括运营基本情况、产业发展分布情况、内部制度及财务规范管理情况,收益分配及联农带农情况、品牌建设及获奖荣誉情况等)

申报单位法人意见

我承诺,各项申报资料真实有效,申报建设内容均属新建,建设内容未申报、未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如有违规、隐瞒、虚报等申报情况,自愿放弃其申报及建设资格,已拨付的补助资金自行全部退回并承担相应责任。特此申报。

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审核推荐意见

用地审核:

经现场审核,该场符合申报条件,资料真实有效,审核通过,推荐申报。

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审复核意见

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4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丰都县2024年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模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所属乡镇(街道):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附件5

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各申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清单资料及相关佐证资料,纸质材料应当编制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备评。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

1.《丰都县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申报表》;

2.《丰都县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3.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主体正常经营佐证照片等资料;

5.涉及种植的主体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涉及养殖的主体提供环保备案证明;

6.申报主体各项经营管理制度、2023年财务报表;

7.申报主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等相关资料;

8.申报主体及法人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获奖证书、产品认证品牌证书、培训证书等荣誉相关资料;

9.其他有关佐证资料。

二、家庭农场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1.《丰都县2024年家庭农场项目建设申报表》;

2.《丰都县2024年家庭农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3.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主体正常经营佐证照片等资料;

5.涉及种植的主体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涉及养殖的主体提供环保备案证明;

6.申报主体及法人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获奖证书、产品认证品牌证书、培训证书等荣誉相关资料;

7.其他有关佐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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