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4-00091 | [ 发文字号 ]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4〕12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7 |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4-00091 |
[ 发文字号 ]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4〕12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7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丰都县2023年小包装榨菜产能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你府报送的《关于报送丰都县2023年小包装榨菜产能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兴龙府函〔2024〕31号)已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丰都县2023年小包装榨菜产能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重庆市乔什榨菜有限责任公司
三、监管单位:兴龙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丰都县兴龙镇黎明村 1 组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俩部分内容:基础设施部
分包括1902.95立方老榨菜池维修和1806.13立方露天榨菜池改建工程;设备设施包含高温灭菌生产线、全自动包装机、排热风机、智能化平台改造及输送带等设备。
六、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591.1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52.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46万元,基本预备费28.15万元。资金来源为长江上游榨菜产业集群项目补助资金147.78万元,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期为11个月。
八、节能: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利益联结机制:按股权化改革政策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程序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期开工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