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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10Q/2021-00256 [ 发文字号 ] 丰扶组发〔2021〕8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10Q/2021-00256
[ 发文字号 ] 丰扶组发〔2021〕8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县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81850878;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扶贫领域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水利局:

为切实做好饮水保障及防洪安全等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审定,现将2021年第三批财政补助资金9256万元(中央资金8538万元,市级资金718万元)分配给你们,资金来源为渝财农〔2020〕124号。你单位要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于5月15日前将资金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认真落实《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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