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934/2023-00099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林发〔2023〕127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7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934/2023-00099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林发〔2023〕127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7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0 |
丰都县林业局关于复兴区块兴页L21、兴页L22井组产能建设项目(兴页L22扩建)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复兴区块兴页L21、兴页L22井组产能建设项目(兴页L22扩建)拟临时使用林地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第13号公告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林审〔2023〕21号)相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复兴区块兴页L21、兴页L22井组产能建设项目(兴页L22扩建)临时使用社坛镇踏水桥村集体林地0.0378公顷,其中踏水桥村4组0.0033公顷、6组0.0345公顷。临时使用林地林种:用材林0.0007公顷,能源林0.0371公顷。地类:乔木林地0.0007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0371公顷。该区域林地保护等级为Ⅳ级,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林木使用权为个人。临时占用林地期限为24个月,即从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止。
二、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搞好项目使用林地及林木等附作物的补偿工作,落实专人加强监管,严禁超批准范围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接受当地政府安全责任监管。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注意安全防范,严防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临时占用期满,应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若需要继续使用林地,你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相关手续。
丰都县林业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