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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丰都县林业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林业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管,指导有关林业行政执法、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林业科技教育培训。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丰都县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会务、外事和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目标考核、文秘事务、安全保密、档案管理、扶贫帮扶、精神文明、计划生育、新闻发布、资产管理、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和督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政策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

2、财务科。负责林业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承担各类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国有林场、国有林业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县级林业建设投资的建议;配合相关科室对各类林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和复查。

3、资源管理科。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工作;负责指导森林资源的使用管理,组织编制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配合开展征占用林地审核和临时征占用林地审批,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规范林业生产经营秩序;组织、指导林地流转、林权抵押、森林保险等林业改革;引导发展农民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4、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竹)木采伐、林(竹)木材经营加工、木材流通运输、林木种苗生产(经营)、野生动物驯养等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5、生态建设科。负责牵头拟订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生态建设项目、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造林绿化,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实施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林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行为;负责开展林业区域协作、林业外事和对外林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林木新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新技术推广;负责指导和监督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湿地保护和石漠化治理工作,牵头拟订相关规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林业科研及成果转化,实施科普培训。

6、法规监察科。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依法治理、法治建设和普法活动;负责信访接待和信访案件处理;负责林业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监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各类诉讼、复议和听证案件的办理及各项涉法事项的法制性审查工作;调处仲裁林地林权纠纷;监督各类项目的招投标、验收与复查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58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8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988.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31.93万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857.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58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70.02万元,农林水支出8039.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988.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1.9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857.0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82.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82.56万元,比2022年增加498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4万元,比2022年增加131.9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单位调入人员,在职人员较2022年预算人数增加,还有基本支出预算口径要求等导致基本支出拨款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183.16万元,比2022年增加4857.0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支出拨款及农林水项目支出拨款预算增加,主要用于我县退耕还林、天然林管护、森林资源管理、林业防灾减灾、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及森林资源培育等重点工作支出。

林业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2022年无增减。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7万元,比2022年减少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4.7万元,比2022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控制接待标准从而接待预算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30万元,比上年减少7.84万元,主要原因为商品和服务支出标准减少,导致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9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13169.5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燕

联系方式:023-70726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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