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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035/2025-001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9-15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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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9-15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丰都县关于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教督发〔2020〕3号)要求,丰都县对照《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21〕4号)36项C级指标开展自评,形成了《丰都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自评报告》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2:00,14:30-17:30。

三、投诉受理部门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公示内容有弄虚作假或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均可以实名制的方式拨打以下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或反馈。

受理部门: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70709128

附件:丰都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自评报告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         


丰都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丰都县位于重庆市中部,地处长江上游北岸,是三峡库区的重要节点,素有“东方神曲之乡”“中国鬼城”之称。全县总面积约2901平方公里,30个乡镇,总人口约78万。丰都集自然奇观、民俗文化、生态康养于一体,拥有多项国家级和世界级称号,是长江黄金旅游带上的重要目的地。全县拥有美丽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文化遗产,同时拥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优质牛肉生产基地、中国榨菜之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金字招牌,加快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重要节点城市,推动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特色农业等产业高质量发展。丰都教育围绕打造校家社牵引的“丰美教育”(学生收获丰、人生美,教师业绩丰、形象美,学校内涵丰、成就美)品牌,大力实施党建统教、开放兴教、质量强教、人才立教、项目促教“五大工程”,加快建成重庆教育强县。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校家社协同育人实验区,获评重庆市劳动教育实验区、重庆教育“双减”两周年优秀区县,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专题报道丰都经验20余次,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全市提升31个位次居第6,丰都人民的教育焦虑正加速向教育自信转变。

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87所,其中公办园50所,普惠性民办园37所,在园幼儿总数9279人,公办园在园幼儿6246人,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9279人。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普及普惠水平

1.学前三年毛入学率。

自评小结:截至2025年9月,全县在园幼儿总数9279人,区域类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983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4.3%,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

自评结论:达标。

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自评小结:截至2025年9月,全县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9279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00%。

自评结论:达标。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自评小结:截至2025年9月,全县公办园在园幼儿数6246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67.3%。

自评结论:达标。

(二)政府保障情况

4.加强县委、县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

自评小结: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县委、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制定《丰都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制定保障学前教育政策措施。全县幼儿园党的组织覆盖率100%,党的工作覆盖率100%。

自评结论:达标。

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自评小结: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区域居住人口分布,测算学位需求,编制了《丰都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7—2035年)》。

自评结论:达标。

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自评小结:全县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已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自评结论:达标。

7.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自评小结:全县共有30个乡镇(街道),共有公办中心幼儿园30所,每个乡镇(街道)均开办了1所中心幼儿园。

自评结论:达标。

8.落实《重庆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自评小结:县政府编制了小区配套幼儿园“十四五”规划,将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纳入计划安排。2017年后应建小区配套幼儿园3所,实际已建3所并交付使用。

自评结论:达标。

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自评小结:目前全县小区配套幼儿园13所,其中4所办为公办园,9所办为普惠性民办园,全部正常投入使用。

自评结论:达标。

10.做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

自评小结:2022—2024年丰都县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分别为4997.28万元、5582.19万元、6607.66万元;学前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分别为0.77万元、0.82万元、0.85万元。近三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

自评结论:达标。

11.落实重庆市公办幼儿园(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

自评小结: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为:一级园700元生/年,二级园600元生/年,三级园500元生/年。

自评结论:达标。

12.落实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自评小结: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为一级园800元生/年,二级园700元生/年,三级园600元生/年。

自评结论:达标。

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

自评小结:公办园收费标准为一级园600元生/月,二级园500元生/月,三级园400元生/月。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为一级园600元生/月,二级园500元生/月,三级园400元生/月。

自评结论:达标。

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自评小结:印发《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丰都发改发〔2021〕310号)和《关于我县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丰都教〔2021〕25号),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收费标准。

自评结论:达标。

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自评小结:全县幼儿园按规定收取费用,并进行公示,无不合理收费的举报投诉。

自评结论:达标。

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自评小结:严格落实市级关于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政策。印发《重庆市丰都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待遇核定方案》《丰都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临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临聘人员待遇保障政策措施。全县教职工1451人,已经自行足额缴纳225人,实际应缴纳1226人,已缴纳“五险”1226人,占比100%;应缴纳公积金1226人,现已缴纳1226人,占比100%。

自评结论:达标。

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自评小结:民办园教师工资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2号)执行,将民办园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全市最低标准并为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作为民办园督查考核内容,切实保障民办园教师待遇。

自评结论:达标。

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自评小结:县级各部门按职能职责建立健全了幼儿园风险防控机制和全员安全责任制,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积极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专职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护学岗”设置达到四个100%,县教委每学期会同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幼儿园卫生保健、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建立了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范风险体系。

自评结论:达标。

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自评小结:近2年内全县幼儿园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自评结论:达标。

20.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自评小结:民办幼儿园由县教委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后进行分类登记,严格执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公办园结合学年度综合督导评估落实年检。

自评结论:达标。

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自评小结:全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全部备案,并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信息公示。

自评结论:达标。

22.建立四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自评小结:2023年完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形成督导报告并针对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自评结论:达标。

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自评小结: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县域内幼儿园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责任督学配备比例1:1.9。

自评结论:达标。

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自评小结:组织多轮次清理核查,全县没有无证办园幼儿园。

自评结论:达标。

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自评小结:全县幼儿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自评结论:达标。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26.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自评小结:目前,园舍条件全部达标幼儿园87所(含2017年后规划设计幼儿园),达标率为100%。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指标要求,满足保教活动的开展。

自评结论:达标。

27.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自评小结:2017年后规划设计幼儿园5所,均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自评结论:达标。

28.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自评小结:全县341个班级中,标准班额317个,占比92.9%。

自评结论:达标。

29.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自评小结:认真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配足配齐“两教一保”幼儿园87所,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达标幼儿园87所,达标比例100%;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标的幼儿园87所,达标比例100%。

自评结论:达标。

30.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专业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

自评小结:全县公办幼儿园核定编制154人,实际配备在编教职工384人,从富余小学教师中为幼儿园超额配备在编教师。

自评结论:达标。

31.区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自评小结:县域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732人,在园幼儿总数9279人,专任教师总数与幼儿总数比为1:12.6。

自评结论:达标。

32.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自评小结:全县专任教师数732人,教师资格证持证率为100%;全县有园长83人,园长资格证持证率为100%。

自评结论:达标。

33.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自评小结: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近三年组织全县幼儿园管理干部、专任教师等各类人员参加县级专题培训18余项,有效落实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全员参与暑期教师集中培训(含民办幼儿园)。

自评结论:达标。

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自评小结: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师管理全过程,有制度、有措施、有落实,建立师德师风台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优的首要内容。

自评结论:达标。

35.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自评小结:近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自评结论:达标。

36.督导区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自评小结:县域幼儿园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和教育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五大领域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发展,没有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的不良反应。

自评结论:达标。

三、主要做法与经验

县委、县政府始终围绕构建安全优质、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发展方略,坚持“五高五建”举措,全力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高端统筹,健全领导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领衔“教育书记”“教育县长”,完善党的领导、优先发展、定期研究、投入保障、考核督查等“五大机制”,推行事项优先研究、问题优先解决、经费优先划拨、项目优先安排、资源优先保障等“五个优先措施”。县委、县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高位推动、定期研究,全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教育工作29次。2021年以来专题研究学前教育11次,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6次。

(二)高远布局,建立资源网络。一是精准规划资源布局。动态监测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统筹城乡幼儿园布局,建立“新建+改扩建+治理转化”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全力拓展学位供给。近几年投入4850万元,新建幼儿园3所,新增普惠学位1080个;治理转化小区配套园1所,新增普惠学位360个,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三是创新实施资源整合。盘活小学富余教师资源,将小学富余教师转岗、交流至幼儿园,解决师资缺口;通过民办园“转公”“转普”治理,区域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00%。

(三)高位改革,建强保教质量。一是以评促改,构建科学保教标尺。印发《重庆市丰都县教育系统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建立了涵盖办园条件、师资队伍、保育教育、安全管理、家长社区合作等多维度的科学评价体系。通过组织专项督导、园所自评与交叉互评,引导各类幼儿园主动对标、查找短板、持续改进,真正让评估标准成为引领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发展的“指挥棒”和“标尺”,有效扭转了“小学化”倾向,推动了保教行为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二是联盟共生,激活全域发展动能。成立“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联盟”,以领衔园引领乡镇中心园,乡镇中心园辐射完小园,形成“理念共享—资源辐射—分层提升”的递进式发展格局。这一机制有效激发了每一所幼儿园的内生动力,将“单兵作战”变为“集团军推进”,形成了“百花齐放、全域共进”的良好生态,快速提升了薄弱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三是赋能提质,锻造专业师资队伍。构建了系统化的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实施新入职教师、骨干教师、园长等分层分类精准培训项目。依托“名师工作室”“骨干工作坊”等平台,通过课题研究、观摩研讨、跟岗学习等方式,大幅提升了教师的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同时,建立健全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表彰和待遇保障机制,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稳定了师资队伍,为提供优质保育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多方面形成持续稳定的政策保障合力,确保学前教育发展有动力、质量有保障、未来可持续。

(四)高质供给,建构保障体系。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丰都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联校包片,深入开展实地调研,着力强化“政府主导+多元协同”保障机制。二是落实专项考核。全县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部门、乡镇经济社会考核,县委督查办落实督查考核,全面压实创建工作责任链条。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学前教育财政经费投入,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全县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2024年比2023年增长18.37%、2023年比2022年增长11.7%;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投入2024年比2023年增长3.6%、2023年比2022年增长5.7%。四是加强师资建设。近年来,培育学前教育市级骨干教师8人,县级骨干教师29人,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五是健全监管机制。落实幼儿园年检、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覆盖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全面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五)高频夯基,建牢安全底线。县委、县政府多次部署校园安全相关工作,县教委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整治3轮65校次,整改问题91个;完成19所学校红绿灯安装、40所学校冲撞设施更新,整改重大隐患18个、一般隐患623个,防溺水、消防等专项治理成效显著。2025年上半年,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工作,整改重大事故隐患17处,联合多部门检查校(园)及培训机构100余所,整改隐患超95%;强化消防、防灾减灾等工作,更新开展演练,全方位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具配备更新滞后,部分幼儿园存在教玩具、图书等设施设备更新不及时、种类单一等问题。二是保教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幼儿园游戏活动质量不高,保育教育过程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园舍条件存在短板,部分幼儿园,特别是老旧园所,存在自有生均面积不足、功能室缺配、外墙及内部墙面破损、涂层老化脱落现象,整体育人环境美观性与教育性有待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统筹规划着力扩源。加快推进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项目,增加学位供给;优化招生政策,合理划分服务片区,引导生源分流;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多渠道扩充普惠资源,从根本上缓解入园压力,确保班额逐步达标。二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建立生均经费标准和普惠园补助标准稳定增长机制,设立专项更新资金;依据要求,制定分期补充计划,优先保障保教活动基本需求。三是聚焦内涵专业引领。强化教研指导,组建专职教研员队伍,深入园所开展沉浸式指导;深化课程改革,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打造特色园本课程;加强教师培训,重点提升观察解读、环境创设等能力,促进保教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四是对标整改提升硬件。“一园一策”制定整改方案,通过空间改造、设施添置等方式最大限度优化布局;严格准入标准,对新审批幼儿园加强园舍规划审核;纳入政府督导重点,限期整改验收,确保所有园舍条件基本达标,为幼儿创设安全、适宜、优美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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