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035/2023-0017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6-2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035/2023-0017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6-29 |
丰都县南天湖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根据财政局文件精神,现我校对2022年度绩效进行自评。
(二)2022年度学校资金批复金额:669.75万元;调剂金额:427.86万元;预算金额:1097.61万元,支付:1068.16万元,占预算97.32%。未支付:29.47万元,占预算2.68%,年末资金总额:0万元。
(三)我校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义务教育营养午餐、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校舍维护维修、食堂运行费、校园保安工资、从业人员工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特岗教师工资、遗嘱人员工资、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等。完全按照设定目标使用,无超出现象。
(四)学校财务工作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2.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经费预算指标,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学校年度收支预算,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4.认真、及时、准确做好财务收支核算,会计账簿的登记和会计凭证装订保管等工作,及时、准确填制会计报表。
5.负责布置年度预算申报工作,编制年度综合财务计划,监督检查各项资金的使用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6.按人事部门通知,办理各种工资手续,严格控制基本工资总额。
7.按照学校审定的标准和范围,办理工资、福利费、课时酬金、劳务费、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补贴等发放工作。
8.负责统一管理校内各类收费工作,严格执行各种收费标准。制定校内收费管理办法,签发校内收费各种票据。
9.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0.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学校经济秩序。
11.配合监察、审计部门了解和检查监督学校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管理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并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12.加强财务人员的政治学习和财务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13.及时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更具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来看,我校2022年度完成率在97.32%,未完成部分待资金审批即可完成。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校义务教育营养午餐支付24.76万元,100%支付;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中市)支付2.24万元,占预算99.98%,未支付4.86元;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中市)支付7.08万元,占预算98.40%,未支付0.11万元;校舍维护维修(存量资金)支付2.24万元,占预算100%;食堂运行费支付3.06万元,占预算95.88%,未支付0.13万元;学前教育扩大资源未支付16.20万元(财政未审核);义务教委维护维修(中市)未支付13.00万元(财政未审核);校园保安工资(中市)支付4.64万元,占预算100%;从业人员工资支付11.89万元,占预算100%;学前教育营养午餐(市级)支付1.35万元,占预算100%;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市)34.23万元,占预算100%;特岗教师工资支付30.10万元,占预算100%;遗嘱人员工资支付3.18万元,占预算100%;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中市)支付27.63万元,占预算100%;校园保安工资支付13.26万元,占预算100%;学前教育资助(中市)支付1.50万元,占预算100%;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存量资金)支付1.08万元,占预算100%;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存量资金)支付1.17万元,占预算100%;学前教育营养午餐支付2.04万元,占预算100%;义务教育营养午餐(存量资金)支付0.64万元,占预算100%。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8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资产管理方面存在未定期核对现象,资产管理制度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定期清理核对,确保账实一致。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
1.特岗教师工资绩效自评表
2.遗嘱人员工资绩效自评表
3.学前教育营养午餐绩效自评表
4.义务教育营养午餐绩效自评表
5.从业人员工资绩效自评表
6.食堂运行费绩效自评表
7.校园保安工资绩效自评表
8.学前教育扩大资源绩效自评表
9.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市绩效自评表
10.义务教育维修维护(中市)绩效自评表
11.校园保安工资(中市)绩效自评表
12.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中市)绩效自评表
13.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中市)绩效自评表
14.学前教育营养午餐(市级)绩效自评表
15.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中市)绩效自评表
16.学前教育资助(中市)绩效自评表
17.校舍维修维护(存量资金)绩效自评表
18.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存量资金)绩效自评表
19.义务教育营养午餐(存量资金)绩效自评表
20.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存量资金)绩效自评表
丰都县南天湖镇中心小学校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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