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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035/2021-001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035/2021-001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丰都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学校,各初中学校:

丰都县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总分880分计算)已经丰都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丰都中学:685分;丰都二中: 640分;实验中学:599分;丰都一中:533.5分;丰都三中:544分; 丰都中学(十直中学校区):456.5分。

同文学校(民办):由于报考志愿人数少于计划数,不划线。请没有被县内其他高中学校划线录取并愿意就读同文学校的学生,自行联系同文学校,计划招满为止。        

请各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渝教基发〔2021〕12号文件的规定:“严格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学籍管控,实行招生计划与学籍管理等额挂钩,严禁超计划招生。对已录取的高中新生,不得在非录取学校注册学籍”。各校不得拒收划线录取学生,不得招收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请上线学生在6月26日-28日期间,根据各高中学校报到注册要求,按时到相应高中学校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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