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035/2021-0010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25 | [ 发布日期 ] | 2021-06-25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035/2021-0010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25 |
[ 发布日期 ] | 2021-06-25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丰都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学校,各初中学校:
丰都县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总分880分计算)已经丰都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丰都中学:685分;丰都二中: 640分;实验中学:599分;丰都一中:533.5分;丰都三中:544分; 丰都中学(十直中学校区):456.5分。
同文学校(民办):由于报考志愿人数少于计划数,不划线。请没有被县内其他高中学校划线录取并愿意就读同文学校的学生,自行联系同文学校,计划招满为止。
请各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渝教基发〔2021〕12号文件的规定:“严格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学籍管控,实行招生计划与学籍管理等额挂钩,严禁超计划招生。对已录取的高中新生,不得在非录取学校注册学籍”。各校不得拒收划线录取学生,不得招收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请上线学生在6月26日-28日期间,根据各高中学校报到注册要求,按时到相应高中学校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