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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6-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6-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常态化征集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审核操作指引〉的通知》(渝规资〔2025242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常态化征集可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按要求报名,并结合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拟收回收购地块及实施时序,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申报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实施收回(或收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区域

我县境内行政区域(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二、征集范围

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收回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闲置土地项目为主,存量闲置土地主要包括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房地产用地,以及其他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包括空闲、低效用地等其他存量闲置建设用地。2024117日之后供应的土地不列入征集范围。

三、征集时间

实行常态化征集。项目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101日(用于下一年度项目计划);补充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次年21日(第二季度项目)、51日(第三季度项目)及81日(全年补充项目)。

四、征集方式

请提交经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盖章的《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和权属证明等纸质资料原件查验,如涉及司法查封的如实提交查封情况相关资料。

五、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01

联系人:蒋海颖

联系电话:023-70703018

附件:丰都县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122

附件

丰都县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

土地使用权人

地块名称

地块面积

(平方米)

地块坐落

规划用途

土地出让合同

电子监管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如有)

受让时间

受让价格(万元)

受让后缴纳税费

(万元)

注:可以填写具体金额,也可以填写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税费金额的为准。

回购预期价格(万元)

注:可以填写具体价格,也可以填写同意按县政府集体决策确定的收回价格回购

其他事项说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我单位研究,申请贵局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回收购该宗存量闲置土地。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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