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3-000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4 [ 发布日期 ] 2023-02-24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3-000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4
[ 发布日期 ] 2023-02-24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规划自然资源信息采集、分析、资料管理,信息发布、查询和咨询服务;

2. 负责规划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建设、信息业务培训、信息产品的开发研制;

3. 负责规划自然资源信息数据的更新、维护和利用;

4. 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办公网络的搭建、更新、维护和利用工作;

5. 负责规划自然资源业务数据的收集、管理、更新和利用工作;

6. 负责规划自然资源的档案整理、查询、利用和保管工作;

7. 负责不动产落地入库、建立楼盘;

8. 承担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工作;

9. 负责县域内基础测绘成果的技术审查工作;

10. 负责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等基础测绘成果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11. 完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无内设科室,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3.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34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拨款增加3.04万元,卫生健康预算拨款增加1.3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预算拨款增加29.59万元,住房保障预算拨款增加1.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7.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3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9.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42万元,比2022年增加3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2万元,比2022年增加 29.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位职工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5.6万元,比2022年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是测绘工作经费预算增加等,主要用于不动产落地入库、建立楼盘,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等重点工作。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13万元,比2022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13万元,比2022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测绘项目因业务衔接需要,增加项目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205.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徐进  联系方式:7070354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